Re: [討論] 大巨蛋合約就沒寫要留給職棒比賽吧

看板Baseball (棒球)作者 (放送的福利蓮)時間3小時前 (2024/11/02 02:17), 編輯推噓3(3011)
留言14則, 7人參與, 2小時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mynameisdick (我就是屌)》之銘言: : 這篇新聞寫得很清楚,大巨蛋要辦演唱會可以,但就是要通過台北市政府體育局同意 : 等等,你不是說大巨蛋「在商言商」嗎? : 怎麼辦個演唱會,還要台北市政府體育局同意呢? : 體育局哪時候管到演唱會舉辦去了? : 就是因為大巨蛋「本來就不是拿來辦演唱會」的啊 因為演唱會是大型群聚活動 不管是不是在大巨蛋辦 只要人數超過規定 就要跟台北市政府申請 這跟大巨蛋當初是因為要在室內打棒球沒關係 所有符合大型群聚活動定義的活動都要申請 大巨蛋的主管機關剛好是體育局這樣 如果是換做在其他地方辦演唱會這種大型群聚活動 就去跟那個場所的主管機關申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72.1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730485078.A.35C.html

11/02 02:26, 3小時前 , 1F
斑馬線交通部管 畫就要他同意
11/02 02:26, 1F

11/02 02:26, 3小時前 , 2F
本來就不是行人專用 恩
11/02 02:26, 2F

11/02 02:26, 3小時前 , 3F
你要不要聽聽看你在灰什麼
11/02 02:26, 3F

11/02 02:28, 3小時前 , 4F
不過每條斑馬線每天都有很多兩輪四輪
11/02 02:28, 4F

11/02 02:28, 3小時前 , 5F
或大學長輾過來輾過去
11/02 02:28, 5F

11/02 02:28, 3小時前 , 6F
行人帝王自己罩子放亮點
11/02 02:28, 6F

11/02 02:44, 2小時前 , 7F
斑馬線叫做正式名稱叫做"斑馬紋行人穿越道線"
11/02 02:44, 7F

11/02 02:44, 2小時前 , 8F
要出來灰之前好歹要先搞清楚知道自己在說甚麼
11/02 02:44, 8F

11/02 02:56, 2小時前 , 9F
在台灣讀書真的是有罪
11/02 02:56, 9F

11/02 03:03, 2小時前 , 10F
不管在哪裡辦大型集會活動都要跟所屬管理單位申請
11/02 03:03, 10F

11/02 03:12, 2小時前 , 11F
一樓笑死 斑馬線不是行人專用 要不要聽聽你在公鯊小
11/02 03:12, 11F

11/02 03:14, 2小時前 , 12F
能講出這些話的 想必也是四輪大爺嘴臉吧
11/02 03:14, 12F

11/02 03:15, 2小時前 , 13F
其實俗稱的斑馬線都不是斑馬紋,都是枕木紋….
11/02 03:15, 13F

11/02 03:24, 2小時前 , 14F
笑死,班馬線就是行人專用的
11/02 03:24, 14F
文章代碼(AID): #1d9HjMDS (Baseball)
文章代碼(AID): #1d9HjMDS (Base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