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德撲4年玩家解釋一下事件

看板BaseballXXXX作者 (近鉄バファローズ魂不滅)時間3月前 (2024/08/02 18: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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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時間 所謂的賭博在中華民國的法律定義如下; 只以偶然勝負,而得失財物,即勝負之結果應為賭博關係人之間事前所不能確知者、賭博之 方法來並無限制 普通賭博罪之犯罪構成要件有三 1.須有賭博行為 2.須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 3.賭博者須為財物 簡單來說就是 1.隨機性的結果,2.賭的是「財物」 所以可以解釋幾個問題: 為什麼線上娛樂城沒有違法?因為中華民國的法律目前還沒有認證虛寶是財物,賭虛寶不算 賭財物 為什麼競技德州撲克合法?因為當時法院認為德州撲克並不是純靠運氣的運動,且後續規則 被認定為競技(無法提前變現,無法無限投錢加入等等) 反之就如果hans大說的,你在夜市跟別人猜拳輸的給贏的10塊也是違法 (對絕大多數人來說猜拳就是隨機性的結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2.136.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XXXX/M.1722593450.A.384.html
文章代碼(AID): #1chB2gE4 (Baseball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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