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假如詹也被龍拿,龍可提兩份保護嗎?

看板BaseballXXXX作者 (奧莉~奧莉~~)時間2天前 (2024/12/24 14:40), 2天前編輯推噓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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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quila27 (亞居)》之銘言: : 大家都在猜龍給吱爪的名單差異, : 突然想到, : 如果今天不是朱而是詹被龍簽走, : 那龍提給爪的25人名單, : 可以提兩份不同的, : 並且是分別針對不同人的, : 還是只能是一份相同的名單。 假設同一隊同時簽走另一隊兩位球員 一次選兩個或都不選全拿錢不會有問題 那如果只想拿一位球員 轉隊費變少要算詹子賢還是陳子豪的年薪?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43.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XXXX/M.1735022434.A.C2B.html

12/24 14:42, 2天前 , 1F
有意思 主動權在挑選方啊
12/24 14:42, 1F

12/24 14:43, 2天前 , 2F
個案處理就不會有這個問題產生
12/24 14:43, 2F

12/24 14:43, 2天前 , 3F
兩個人 就是兩件事 可以一件一件分開處理吧
12/24 14:43, 3F

12/24 14:43, 2天前 , 4F
案A拿錢 案B拿人 這樣清清楚楚
12/24 14:43, 4F
那如果我是兄弟球團 就選便宜的?

12/24 14:44, 2天前 , 5F
所以兩份名單合理 分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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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44, 2天前 , 6F
選的人要講清楚 這是哪一份名單 然後我要選人還錢 選人
12/24 14:44, 6F

12/24 14:44, 2天前 , 7F
又是哪個人
12/24 14:44, 7F
※ 編輯: OriOri (111.254.43.205 臺灣), 12/24/2024 14:45:24

12/24 14:45, 2天前 , 8F
不懂這有什麼難的?需要討論?
12/24 14:45, 8F

12/24 14:49, 2天前 , 9F
有意思 秘書長的寒假作業
12/24 14:49, 9F

12/24 15:05, 2天前 , 10F
也是一個有趣的問題
12/24 15:05, 10F

12/24 15:08, 2天前 , 11F
主動權都在被挑走那方,薪水高的那份拿錢
12/24 15:08, 11F

12/24 15:08, 2天前 , 12F
薪水低的拿人就好,基本上就都當作兩次獨立事件
12/24 15:08, 12F
文章代碼(AID): #1dQbTYmh (Baseball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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