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羅志祥搭檔 何美下 林襄上

看板BaseballXXXX作者 (snoopy5566)時間2天前 (2026/01/07 14:25), 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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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quapo11 (水世界)》之銘言: : 題外話,台灣是不是寬容力很大的國家?劣跡藝人都可以洗白,當初以為沒有舞台了,想 : 不到現在又唱又跳…沒有負面新聞好像反倒沒有流量 曾國城古蹟抽菸:違反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 可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羅志祥未婚劈腿:違反條文? 所以比較起來 曾國城才是劣跡藝人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2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XXXX/M.1767767159.A.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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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是賣人設 抽煙跟亂搞那個引響粉絲觀感嚴重 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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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沒有人設的人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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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世界只有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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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5:44, 2天前 , 4F
所以羅違反了什麼行政法以外的法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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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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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天然內建的將偶像視為完美的愚蠢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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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5:48, 2天前 , 7F
既然你選擇將之轉換成流量 金錢就好好扮演好那個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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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6:32, 2天前 , 8F
他的粉絲如果不care他劈腿 我們這群路人在旁邊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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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21:13, 1天前 , 9F
有阿 他也有違反建築法
01/07 21:13, 9F
文章代碼(AID): #1fNVntSM (Baseball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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