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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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8(28推 0噓 29→)留言57則,0人參與, 11小時前最新作者Jerry0530s (蔣國父打屁屁)時間23小時前 (2024/09/21 10: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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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林在不同意見書中指出,死刑無助於實現「應報正義」,也無助於嚇阻犯罪;選擇死刑作為刑罰,僅僅是恐懼、復仇與洩憤,而非實現正義。. 詹森林說,在所有刑罰當中,唯有死刑是所有事後救濟手段都無法真正填補損害的刑罰手段,這是死刑無法符合憲法規範的重要理由。. 詹森林也說,人民法感情、歷史及社會脈絡竟成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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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4(24推 0噓 58→)留言82則,0人參與, 14小時前最新作者andy82116 (鯊魚吃魚翅)時間22小時前 (2024/09/21 11:58), 21小時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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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一直糾結於無法遏止犯罪很奇怪。. 說三小雞巴話說彌補家屬,有沒有想過殺人者活著家屬一天都無法從負面情緒釋放?受害者家屬的憤怒與哀傷就這樣無事?. 就像白冰冰說的,大法官們捐出幾個家屬被殺殺看,看他們想不想判殺人犯死刑?. 這件事又不只是社會與死刑犯,更根本的關係就是被害者家屬與殺人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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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14→)留言19則,0人參與, 17小時前最新作者Gshan (ccshpengyuyan)時間20小時前 (2024/09/21 13:23), 19小時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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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理解犯人不死 家屬難以平復. 但刑罰的目的不在於平復被害人情緒. 現代刑罰目的更純粹的是. 事前預防犯罪發生. 事後避免再犯. 真的具有平復被害者一方的功能的是民法. 也能理解大家代入被害者一方. 感同身受 希望法官等人員也想想自己的家屬被殺. 相對的 也希望大家能感同身受. 這些決定死刑與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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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4→)留言8則,0人參與, 18小時前最新作者malemow (鍵盤專家)時間20小時前 (2024/09/21 13: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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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一堆人都以為. 大法官會直接宣告「死刑違憲」. 磨刀霍霍,寫好了各種花式落落長理由. 準備要來噴大法官是恐龍. 啊 結果大法官一個move. 「適用最嚴重犯罪類型,有條件合憲」. 打得原本的留稿措手不及?.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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