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溝通] Elephants版主vincent7977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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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版主說了一堆沒回答我問題的話,. 我只是想要知道,根據您的回覆,我這個行為算是我失約是嗎?. 而且,我必須要說,在交易前,我有告知我記錯價錢,對方可以不交易(就是我放鳥),但最後是在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去成立的。. 現場議價不超過原價叫失約是吧?. 如果都是以站內信價格為主,那以後票價標400(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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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經由jefflove0526站內信檢舉. (站內信內容:#1PGJ2I02 (Baseball_BM). #1PGJ2Qan (Baseball_BM)). 本板置底交易文(#1Ope42bA (Elephants))中. 對交易之規範及罰則如下. 2.禁止「站內信議」. 沒有議價空間,就只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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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站規來執行:.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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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板名:Elephants. 當事板主:vincent7977. 簡述事由:#1PFgf7VR (Elephants). 溝通訴求:要求說明清楚判決依據。. 檢附證據:. 發信詢問版主違反哪一條板規,但版主無法直接說明清楚,感覺像是自由心證。. 有沒有解除水桶沒差,但要人進桶應該要清楚明白。. (
(還有1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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