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Elephants版主vincent7977之判決

看板Baseball_BM作者 (Nikita300 入手)時間8年前 (2017/06/14 01:45), 8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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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站規來執行:

06/13 14:24,
請問小組長 是否可於本板po出檢舉人站內信及申訴人
06/13 14:24

站內信以做說明之用?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二、其他違規行為: (一)利用水球、交談或信件,從事下列行為者: 1、內容有毀謗、侮辱、謾罵他人之情形。 -- 開往 玉里 經由 台東 普快 一日鐵道迷, 05:48 3 月台 終身鐵道迷。 本列車沿途停靠:山里,鹿野,下班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20.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97375913.A.1DE.html ※ 編輯: FrostMaiden (36.229.120.232), 06/14/2017 01:45:44
文章代碼(AID): #1PG2If7U (Baseball_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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