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Jones去曼聯
事情差不多要收尾了,最終來整理一下
因為Jones的合約有一條就是16M的離隊條款
只要有球隊能出16M那那支球隊就能和球員談個人條件
所以阿森納, 利物浦和曼聯在同一天分別都出到這個價格然後和Jones談了
Jones很明確的先拒絕了Arsenal,理由是他不想下去倫敦,他想留在英格蘭西北部
所以之後和利物浦談完,他先保留了利物浦的條件
晚上曼聯跑來談他就點頭答應了,理由就是曼聯一直都是Jones想去的球隊
所以即使個人條件利物浦和槍手開給他的的條件比較好,他可能也不會去
後來他接受訪問的時候也說如果不去曼聯他會留在我們這邊
我們上禮拜開給Jones的新約是隊內的最高薪資,比曼聯傳聞給他的4萬周薪還要高
所以他的選擇其實也很明顯了
當晚曼聯在Jones點頭之後,隔天就直接帶著他去體檢並且告知球隊等著轉會完成
球隊對曼聯的做法球隊是不太滿意的,因為隔天發生的事情完全沒有被告知
體檢完之後,當天一堆媒體、球探、教練連球員都跑出來說
"曼聯賺到了" "Jones超棒" "16M簽到未來的英格蘭隊長" "Jones身價至少值20M甚至25M"
球隊部分也希望曼聯給多一點錢,之前利物浦可能也因為類似的轉會事件吃過虧
所以隔天就跑出來說"我們出19M買",今天甚至傳出利物浦說他們要出22M
其實利物浦也知道Jones幾乎是不可能來了,這樣說無非就只是要讓曼聯多花點錢
Jones轉會曼聯基本上是確定了,差別就是在最後成交的金額
大部分的人都認為曼聯最後可能會用附加條件或是加錢的方式把事情搞定
上法庭一來麻煩,二來他們也不保證一定贏
然後就是今天,媒體說曼聯決定加4m用20.5M帶走Jones
即使今天曼聯堅持不加錢然後球隊最後告上法庭,我也不覺得交易會破局
贏了就是16M把人帶走,告輸就是加錢了事
Jones去曼聯的意思基本上已經很明顯,就是錢多錢少的差別而已
不過我猜最後公布應該是undisclosed
至於雙方無法取得共識的點是
我們認為,買斷條款意思是
只要任何球隊能夠滿足條款規定的價格,就可以和球員談個人條件
但不代表球隊就必須要接受這個價格,即使球員點頭,雙方球隊還是要有價格上的共識
報價利物浦和阿森納比較早,曼聯是最晚的,但是沒有甚麼先報先贏這種事情
曼聯是認為,買斷條款是只要球隊能出到滿足那個價格,就能和球員談條件
只要球員點頭球隊就得要放人
至於誰對誰錯,當年利物浦買Ziege的事情是一個例子可以參考
大家未來還是要做生意,我想雙方應該還是會盡可能的討論出一個共識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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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城說4M就賣貝拉米!這4M可以拿來買貝拉米嗎?不過他的周薪我們可能吃不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fMlZ0dQfUg&feature=player_embedded
懷念嗎? 6.5M可以買到的話你希望他回來嗎? 大部分人的答案還是: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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