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鋒仔盤算未來 力求兩全其美
※ 引述《loh (loh)》之銘言:
: 【記者黃麗華/台北報導】
: 面對未來棒球路,陳金鋒想出「兩全其美」的辦法,就是先參加中華職棒選秀會,
: 再與球團簽定「旅外條款」的但書,保留未來到美國大聯盟與日本一軍打球的機會。
: 就陳金鋒的理解,La new熊隊展現同意放行的態度。熊隊領隊陳杰成說:「一般球員
: 都可以提出旅外條款,更何況是陳金鋒,只要美國或日本球團指名,球團當然樂觀其成,
: 而且是二話不說,絕對放行。」
: 陳杰成強調,「很多問題都是假設性的,球團立場,希望他有機會立足大聯盟,如果選擇
: 回來打中華職棒,球團會給予他最高禮遇。」
: 對於旅外條款的內容,陳杰成認為,「等真正簽約之後再來談,即使熊隊在選秀會上挑走
: 陳金鋒,彼此還有3個月的協調期,不代表陳金鋒就一定會加盟熊隊。」
: 「如果是去美日春訓或是測試,球團得慎重考慮,不一定要放人。」陳杰成表示,球團
: 願意放人的旅外條款,前提是指對方球團已確定要人,這些都得溝通清楚。
: 針對旅外條款的訂立,專業人士認為,一般台灣球員的旅外條款都太簡單、模糊,建議
: 陳金鋒最好能把球團間的轉隊費金額一併訂清楚,以免球團獅子大開口而錯失出國的機會
: 。
: 薪水待遇會是陳金鋒考慮留在台灣的因素嗎 事實上,明年陳金鋒的身分是打滿7年的自由
: 球員,即使先待在小聯盟,薪水評比是不同於一般小聯盟選手,甚至比名列40人名單的
: 小聯盟球員高,月薪可以爭取到1萬5000美元,約合台幣近50萬元,不會比中華職棒現有
: 價碼遜色。
我對這段有疑問
如果說鋒哥到美國打小聯盟
領的錢並不會比中職少的話
我實在想不出他有什麼回來打中職的理由
而且
月薪15000USD
換成年薪也有將近20萬
這距離大聯盟薪資的底薪(30萬+)也不太遠了
小聯盟球員的薪資有這麼高嗎?
我很懷疑這段的真實性
不過找不到關於小聯盟薪資的規定
翻了翻MLB版RJJ大關於球員薪資規章的翻譯
找到了這一段:
(2) a.簽下第二份大聯盟合約(不包括如果在第一季就重簽合約的人)
b.在大聯盟所待天數至少超過一天
符合這兩個條件的球員,他們的最低薪資計算方法如下:
i) 在大聯盟的時候,薪資不得低於大聯盟規定的最低金額。
ii) 在小聯盟的時候,最低薪水分別為:
2003:每季 50,000 元
2004:每季 50,000 元
2005:每季 50,000 元加上生活物價指數調整,以 100 元為單位進位,
但是這樣的調整不能讓最低薪資低於 50,000 美金
2006:由 2005 年的結果再加上生活物價指數調整,以 100 元為單位
進位。但是調整的結果不能讓最低薪資低於 2005 年的結果
鋒哥應該不符合這個條件
但即使符合
年薪也只有五萬美元
不管怎麼說
小聯盟球員月薪能拿一萬五 看起來還滿不合理的
不知道有沒有熟習薪資規定的版友
幫忙解惑了~~
: 只是在小聯盟打拚不但辛苦,想升上大聯盟,除了要有實力,機運也扮演重要的角色,
: 總是充滿未知的變數。
: 【2005/12/21 聯合報】
: http://udn.com/NEWS/SPORTS/SPO1/30734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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