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民明]角蛙精神
※ 引述《IBIZA ( N  NN )》之銘言:
: ※ 引述《TheFuture (TheFuture)》之銘言:
: 當然錯
: 因為金鋒在美國所賺的錢和CPBL在台灣所賺的錢
: 雖然總和相等, 但購買力不相等
: 民明的文章沒有考慮這一點
完全正確
如果他住LA 或LV,消費是相當可觀的
至於有多貴呢? 在LV 5萬年薪的工作,在中西部只要3萬多年薪的工作
就可以有相同的生活水準,以租屋來說,LV租屋一房一廳一個月可能要
1200美金以上,這跟台灣球團還有宿舍可以住,而大部分球員也有自己的家
還是有差距的
: 我前面已經講的很清楚了
: 陳金鋒, 68萬(還要被扣20%抽佣和稅)的簽約金據陳金鋒的父親表示, 已經用完
: 所以這部分連算都不用算, 就是一筆已經花光的錢
: 而陳金鋒目前的年薪, 五萬美金, 大約和美國中學老師差不多
在LV地區中學教師平均薪資約51xxx,其他地區從3萬多到五萬多不等
五萬多還要打7折,所以實際拿到的錢可能只有3萬多
三萬多還要再給經紀人抽佣金,所以實際上拿到的很少
: 這樣的收入, 固然不能說三餐不繼, 但是也不太能存多少錢
: 相較於彭政閔的600-1000萬年收入, 陳金鋒的經濟壓力的確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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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luco 來自: 24.211.57.2 (12/23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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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0:5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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