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還是希望洪老對檢方的批評到此為止

看板CPBL作者 (sim)時間15年前 (2009/10/31 11:15), 編輯推噓3(5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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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hchingho (王者致晴)》之銘言: : 老實說這次最令我痛心的不是假球案… : 是洪老及中職的態度 : 給檢方扣上養案的大帽子 : 個人對法律有些研究 : 也深知檢方查案的不易 : 個人認為檢方到目前為止的動作並無過當之虞 : 只是中職承受不起 : 如果蒐證不足輕易發動搜索、約談 : 證據不足下,就算球員自白也得有事證 : 如此,檢方為了確保證據不被煙滅 : 所能採取的只能交保或聲押,應該很難只有飭回 : 將是更大的風波 : 而且偵查不公開下,檢方也不便透露太多消息給中職 : 如果中職對球員的管理竟然要檢方干涉才知道哪些球員有問題 : 那我只能說球團真的嚴重失職 : 因為跟球員最親的又不是檢察官 : 的確以結果論,檢方的動作傷了中職、也傷了兄弟 : 不過這是無可必免的,就像查內線交易會讓公司股票下跌 : 但是我相信檢方不會以傷害中職為目的 : 只是傷害中職是查案的副作用 : 中職必須自己想辦法再起 : 另外, : 王勁力及吳保賢認罪後 : 洪老及中職尚無一個人出面道歉… : 即使是做做樣子也罷 : 至少球團的責任絕非「開除」不肖球員而已 : 我到目前為止還沒看到洪老對此案有什麼積極的作為 : 只是一直嚷嚷「經營下去也沒什麼意義」 : 我不願說這是威脅球迷及球員 : 但很明顯的,就算「賭」會影響球隊的未來,還是有球員甘願涉險 : 所以只是出來說說要解散球隊並不是處理的方法 : 洪老要嘛就乾脆一點宣布解散 : 如果還是對解散有所躊躇的話 : 那就趕快振作起來,以中職最有人氣球隊的領隊的高度 : 拿出具體的作為,不要只是利用球迷及高人氣搞民粹 : 假球案不會讓我失望,因為這是很難一時之間鏟除的 : 在目前的法律下,賭博詐欺算什麼 : 但是要是球團及聯盟自己不深自檢討 : 卻把矛頭指向負責查案的檢方 : 錯不在檢方,檢方卻必須承受球團不當的壓力 : 唉…我很痛心 同意...老實說不管是球團、聯盟、球員都是一個樣 老是指責別人 卻還不是不能將心比心 1.如果你是檢方 消息說有球員跟某某接觸 請問你能怎麼做? 先跟蹤...結果查到有飲宴或旅館 然後呢?直接衝進去? 現在講甚麼都是事後諸葛 當時誰知道裡面在橋事還是純聊天? 就算真的有...當時報出來偉大的象迷們"相信"嗎? 結果因為證據不足被媒體跟球團甚至球迷幹譙是可以想見 直接抓起來? 證據不足被幹譙更大聲 2.如果檢方發現球員有上述可疑情形 有跟球團報備的"義務"? 要不要乾脆以後檢方派人監控每個球隊的球員算了? 如果中職的"明星球員"都那麼"賤骨頭"一定要盯 然後隨時跟球團聯繫才會安分 那為什麼我繳的稅要拿去養警察盯球員? 球團卻不檢討自己管理有問題 3.球棒簽賭本來就很難抓球員 因為證據很難找 這也是為何一開始檢方是先鎖定組頭 而後從供詞再咬出球員 從球員再咬出更多球員 一直以來就是這樣辦 很多人還以為球員約談是第一波 新聞根本沒看仔細 球員只要管好自己1人 組頭碰的人多自然失風留線索的機會就大 4.這根本不是養案不養案的問題 一個慣竊偷了二次沒抓到 店家察覺有異裝攝影機 結果再偷第3次的時候發現某人可疑 第四次時抓起 請問店家是不是養案? 曹錦輝吃了四次也沒新聞說警察從第一次吃就知道 吃四次當然極有可能是警察問出來的 何來養案之有 ----- 如果質疑養案 那要不要乾脆罵組頭為何不第一次就漏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81.191 ※ 編輯: shrines 來自: 114.42.81.191 (10/31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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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抓援交釣魚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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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rines 來自: 114.42.81.191 (10/31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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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掌握吃幾次飯~?怎麼不一吃飯就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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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根本是拼破案拼個人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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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看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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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相信球季結束才問出吃過幾次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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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掌握消息~他們想的不過是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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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知道主動查到飯局還是組頭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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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相信是你家的事,因為你也沒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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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讓打假球打不下去~職棒還是收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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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吃第一次又能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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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只是製造下一次犯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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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球員打死不承認你相信檢方說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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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我是球員第一次吃飯不知道對方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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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檢方你能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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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一吃飯就被約談~假球你打的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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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爆發就一堆腦包還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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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知道沒證據跟球迷廢話是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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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說~檢方要的是破案~不是制止假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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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99拒絕過組頭之後還會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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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根你要証據~我要的是讓假球打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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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有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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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閣下就是承認職棒球員就是賤骨頭 一定要檢方緊迫盯人隨時跟球團聯繫約團才會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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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被抓了一堆,難道都不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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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交抓這麼久~有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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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假球抓幾次了?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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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rines 來自: 114.42.81.191 (10/3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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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証明~檢方在意的是破案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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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不破案不然檢方的責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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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閣下說明檢察官義務是防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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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把人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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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管束球員是檢方的責任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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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大趕快去做檢察官,防止台灣所有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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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聊~打嘴砲有什麼用~這麼強~快去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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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球的相關份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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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証據了~你抓了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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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就沒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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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嘴炮的人是你,你為何不防範打假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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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麼厲害你當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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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27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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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這麼說了~~那就沒錯了啊~那你吵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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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興發文是我的自由~你覺得吵那是你的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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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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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推文是我的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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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是你自己自由心證~哪能無限擴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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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人也是我的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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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好吧~你慢慢電吧~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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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勝利法~果然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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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慢慢扁吧~x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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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法律有素養的人~我犯了什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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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賴嘴砲~精神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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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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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說都干你屁事了~我推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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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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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破案有績效就好~~ ppt嘴砲有話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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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自私~~管它職棒~死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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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有亂掰~責任有亂指~某x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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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錯萬錯檢方沒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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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2:33, , 182F
千錯萬錯誰錯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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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2:35, , 183F
大惡是惡~小惡亦是惡~ 都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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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栽贓的假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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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口栽贓~~閉口栽贓~~不過是受不了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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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贓~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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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看到有人栽贓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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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看到有人受不了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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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2:40, , 189F
在討論版亂發栽贓炮還真不知道犯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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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看到有人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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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2:41, , 191F
阿Q又出現了嗎?~~尾巴又踩到了~歹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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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2:41, , 192F
果然只剩嘴能勉強抽動
10/31 12:41, 192F

10/31 12:42, , 193F
雖然扁掉不忘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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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2:43, , 194F
喔~原來~你說扁就扁喔~~夠阿Q~推文比不上
10/31 12:43, 194F

10/31 12:44, , 195F
真的輸了~
10/31 12:44, 195F

10/31 12:45, , 196F
你對號入座啦?那就不是我說不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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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2:45, , 197F
我要拍拍屁股走人了~byebye~Q先生~
10/31 12:45, 197F

10/31 12:45, , 198F
沒人輸~不過倒有人淫了
10/31 12:45, 198F

10/31 12:46, , 199F
不送了~阿丁
10/31 12:46, 199F

10/31 19:17, , 200F
這篇文章的寫主真是自戀無以倫比嘆為觀止
10/31 19:17, 200F

11/02 17:04, , 201F
大家立足點不同~你去抓 https://daxiv.com
11/02 17:04, 201F

12/26 22:21, 6年前 , 202F
我有說你說謊嗎?怎麼又 https://muxiv.com
12/26 22:21, 202F

06/30 18:23, 5年前 , 203F
我支持~兄弟解散~ https://noxiv.com
06/30 18:23, 203F
文章代碼(AID): #1Awwlbyl (CP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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