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自由時報 -謊報支票遺失 黃平洋吃誣告官司

看板Dragons作者 (霞飛路102號)時間20年前 (2005/12/31 18:5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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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lly (Adakalanya Menghiris)》之銘言: : ※ 引述《antho (終於在比賽中發揮)》之銘言: : : 我讀理科的,所以支票的兌現不太懂 : : 不過有沒有人可以跟我解釋一下平洋大哥被退票是怎麼回事呢? : : 如果實情是平洋大哥收到芭樂票在先 : : 卻被人家告說違約退票,那這樣又要怎麼解決呢? : 姑且先不論對方開給黃大哥的金額有沒有多,或是對方的目的是什麼。 : 這個官司起因是針對黃大哥開了一張五萬塊的支票給別人, : 而在對方尚未兌現時,又向銀行掛失這張支票, : 但事實上這張支票並沒有遺失... : 而黃大哥也知道這張支票在誰手上,因此產生問題。 : 應該就是這樣吧~ Pelly兄所言非常正確.... 個人的心得補充是... 一般遇到這種狀況的做法就是.. 1.認賠那開出去的支票錢 (千萬不要去掛失止付,或存款不足退票) 因為這麼做最後的結果都會上聯徵..會進入票信黑名單.. 絕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事實上開出去多少就是損失多少.. 2.根據所造成一切損失..向原持票人(好比abc將票給黃r) 就向abc提起刑事訴訟,詐欺,如果該支票是偽造再加告偽造票券 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為防對方脫產最好申請執行假扣押 同時要注意票據追索權之期限向該管法院提起追索權.即使是巴樂票 該做的還是要做呀.... 3.如何防止此類事情,收到票據後,應該先打電話去該支票的發票銀行 然後接通後,和該銀行說我要做支票照會..先確認支票票信 如果需要回開支票,應劃線加註抬頭,禁止背書轉讓,並將發票日押後 在所收到的支票之後一週或一定之日數.以便日後行使對抗權. 資料來源 票據法 & me & 上課所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6.52.107

12/31 19:26, , 1F
黃就是沒做到第三點.....
12/31 19:26, 1F
文章代碼(AID): #13jcAl1J (Drag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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