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以博揚轉換條約看球員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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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市場中有一種衍生性金融商品叫"選擇權(option)". 亦即甲(選擇權賣方)與乙(選擇權買方)約定好. 在將來某日 乙有權利決定向甲買或賣契約上載明的貨物(包含價格及數量). 也就是說 在第一個時間點 甲向乙收取費用 而乙獲得在將來選擇的權利. 只是今天我們跟羅馬的交易更複雜. 因為羅馬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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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回應好了 :P. 其實上一篇有一個點是要強調,有「買回義務」跟實際上球員所有權發生移轉是兩回事。(就像約定買車,買賣契約雖然成立,但還沒交車前,所有權都未移轉。. 回購的約定則是買賣的預約,根本連買賣都還沒成立。). 我的意思並非契約中約定羅馬不想要球員時,巴薩才有義務。. 而是契約規定無論羅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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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這個交易來討論真的還挺有趣的,國外的Barcelona Fan blog也對這個交易多有討論他們討論的點根據的是羅馬那邊發布的新聞,我在Goal.com找到英文版. A statement on the club's official website read: "Bojan Krkic 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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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一下,因為我的理解跟 Ivanov 有點不同:. 雖然巴薩負有兩年後回購的義務(不是權利),. 但在真正表示要回購前,「回購」這件事仍未成立生效,. 只是如果不這樣作,羅馬能夠「請求」巴薩依約回購。. 也就是 Bojan 兩年後不會自動回歸巴薩,. 如果巴薩未依約回購,那麼 Bojan 跟羅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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