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以博揚轉換條約看球員定價

看板FCBarcelona作者 (love will keep us alive)時間14年前 (2011/07/25 17:28),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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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一下,因為我的理解跟 Ivanov 有點不同: 雖然巴薩負有兩年後回購的義務(不是權利), 但在真正表示要回購前,「回購」這件事仍未成立生效, 只是如果不這樣作,羅馬能夠「請求」巴薩依約回購。 也就是 Bojan 兩年後不會自動回歸巴薩, 如果巴薩未依約回購,那麼 Bojan 跟羅馬的契約仍然有效。 因此,其實這裡存在一個有趣的「空間」,也就是: 雖然巴薩負有義務買回,但如果巴薩跟羅馬都不想改變現狀, 例如,Bojan 屆時的市場價值如果在 10-15m 左右, 巴薩不想買回(可能是陣容或資金考量),羅馬需要他卻也不想加碼。 只要羅馬不要求巴薩履行回購義務,就什麼也不會發生。 Bojan 依然是羅馬的球員。 當然,為求謹慎,在這種情形下,雙方很可能還是會合意解除這個約定。 (說真的,這個情形發生機率非常高...) 另一種可能 Ivanov 也提過, 也就是 Bojan 的市場價值在 25-40m 之間, 這時候羅馬固然可能加碼到 40m 買下, 但只要市場上沒有其他人出價更高,巴薩回購意願又不大時, 羅馬就可能用低於 40m 的價格買下。 這時巴薩跟羅馬同樣可以用新的約定去取代用 40m 留人的約定。 簡單說就是:訂 40m 不代表真的要用 40m 才能買, 訂有買回義務,也不代表真的要買回。 毋寧是給接下來的談判留下空間與籌碼, 只要雙方俱樂部跟球員同意,這些約定都可以變動。 至於轉手賣人的情形,如果這次的契約沒定清楚是有可能發生。 畢竟羅馬出 40m 阻止巴薩買回並不算轉會行為, 用更高價賣到西甲或其他聯賽,並不會違反跨聯賽轉會的時間規定。 但如果真的轉賣,可能也會讓兩家俱樂部關係交惡。 此外,也要柏楊漲到 50-60m 以上才會讓羅馬有動機這麼作。 ※ 引述《Ivanov (Visca Catalunya)》之銘言: 我解釋一下那個段落: (在報導無誤的前提下) 巴薩是 "強制"需要回購的 obligatory這個詞在legal term上,是帶有強制性的 巴薩是沒得選,一定要出錢買。羅馬"阻擋"強制購回生效的條件就是加價到40m 所以兩年後整個條約的生效順序應該是: 1. 巴薩的強制回購權直接自動生效 2. 羅馬要只能付40m來超越強制購買權 下面有人想到說,如果羅馬想要賣給其他人,用40m先買下來, 然後用任何高於40m的價格賣出,可能嗎? 其實這種案子成案的機會(有先例嗎? 我很好奇) 我想很小 通常出了高價你就會是要買下來用,轉賣的話 要考慮到付款條件問題/球員意願(下面有人講到) 我現在想的幾乎都是ownership買下來轉租的,但交易金額都是在6-8m 我很好奇條約裡面有沒有非轉賣條款,就是如果羅馬留下來的話不能在當年度轉賣 或者是至少不能轉賣回西甲(這種價格也大概只有皇馬出得起) -- Visca el Barca i visca Catalunya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74.81 ※ 編輯: kevinishia 來自: 123.204.74.81 (07/25 17:48)

07/25 18:08, , 1F
http://0rz.tw/7nX3a 順帶一提,小柏陽新背號
07/25 18:08, 1F

07/26 04:10, , 2F
變成那個obligate to purchase back前面,到底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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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4:10, , 3F
if Roma wants to s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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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7:40, , 4F
如果是以下面篇我的解讀是: 巴薩一定要回購 價格可以回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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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7:40, , 5F
再談
07/26 07:40, 5F
文章代碼(AID): #1EBJTPLC (FCBarcelo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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