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回憶龍皇拳事件
就我的觀點而言..
這件事倒應該是沒有這麼嚴重
首先龍先生是對某項範疇內的技術以文字發表他有所謂過人的技術
再者眾參加的鄉民也是同樣以這項範疇內的技術要求與之進行比試
既以沒有不平等的方式進行
(多對一.持有兵器.不平等規則等)
也沒有使事件以外任何人物受到干擾
(大逃殺長得像龍先生者.或對龍先生強迫要脅等)
一個巴掌拍不響
當然也是多虧了龍先生才有這兩次的比試
回到前面說的某項範疇內的技術
如果是可以經實際證明
當然會有反對者要求提出應有的證據
只不過這項範疇叫做搏擊,自然對手比試是最直接的方法
如果換成其他版本
我不認為這種實際驗證方式就會遭到非議
籃球版
龍先生:我能從中線起跳灌籃喔!
龍先生:你們知道為什麼喬登中途跑去打棒球嗎?因為他鬥牛被我痛宰只好退休呢
龍先生:這可是黃帝時代流傳下來的遠古球技喔~想拜師請快嘿
鄉民:挑一下阿
裁判先生:呸!!連籃板都摸不到是要灌個屁籃!!!
頭D版
龍先生:EVO算個屁~我開的可是閃電霹靂車喔!
龍先生:我跑土坂上坡只要20秒喔~FD還不是被巴假的..
龍先生:我開的可是高科技智慧結晶匯集成的閃電霹靂車喔~想當賽車女郎請快~~
鄉民:挑一下阿
裁判先生:呸!!椎冰上才半圈就看不到我的車尾燈了..爛85還想裝阿斯拉咧!!
舉凡各種只要能實際驗證的均可套用
一個想證明
一群不相信
最簡單就是實際比試就知道了
就連漫畫也常見這種情形
只不過一般來說這都是主角閃亮豋場的好時機
順便拿幾個鄉民開刀當暖身操
但卻陰錯陽差
龍先生就這麼的成為肥料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99.252
推
06/25 17:34, , 1F
06/25 17:34, 1F
推
06/25 18:06, , 2F
06/25 18:06, 2F
推
06/25 19:13, , 3F
06/25 19:13, 3F
推
06/26 02:44, , 4F
06/26 02:44, 4F
推
06/26 09:23, , 5F
06/26 09:23, 5F
推
06/26 22:52, , 6F
06/26 22:52, 6F
推
06/30 21:59, , 7F
06/30 21:59, 7F
推
07/02 23:19, , 8F
07/02 23:19, 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KARATE 近期熱門文章
PTT體育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