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羅生門?

看板Knicks (紐約 尼克)作者時間21年前 (2004/07/29 22:04),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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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tyyork (cty)》之銘言: : 唔...如果以2004/2005球季薪資來看 : 公牛:677萬+560萬+800萬=2037萬 : 尼克:730萬+385萬+315萬+176萬+96萬=1702萬 : (這樣看不知是否符合薪資平衡,如果Crawford起薪是900萬, : 又更加不平衡,還是說可以用$$來補?哪位大人解答一下:p ) Crawford的合約推算起來,如果以總值55M共六年來推算的話,第一年 最低可能控制在7M左右,每年的Raise大概在0.9M,那麼六年下來: 04/05 7M 05/06 7.9M 06/07 8.8M 07/08 9.7M 08/09 10.6M sum 09/10 11.5M ---------------------------- 55.5M 這是在用Larry Bird Exception情況下,每年Raise基礎年薪的12.5%。 如果合約的金融如年所推算,那麼公牛送出的球員薪資總合應該在19M左 右,那麼雙方送出/收入球員的薪資都符合assigned player exception的規 定,也就是薪資上不超收115%+$100,000。合約在技術上是可行的。 在Crawford的case中,公牛不想把他留下來。但是把Crawford放到市場上 ,卻會可能造成自己能從中撈點好處的情況。Crawford上了市場開始喊賣,像 Thomas這種口袋中沒有現金,但是不動產(大合約)很多的GM要是看上了Crawford ,在競爭Crawford的過程中,由於手中可用以簽球員的空間跟大部份的球隊一 樣都是可憐的中產階級條款,為了提高簽下Crawford的機會,只好透過Sign and Trade 來提高能offer給Crawford的薪水。 困境是這樣的,就公牛而言,他們的後場已經滿了,連Crawford都不想留 ,難道會想收Norris進來養老嗎? 公牛考量以Crawford可能換不到什麼好料的 情形下,就希望至少能透過經手Crawford合約順便把E-Rob或JYD的大合約送走 。身為尼克的球迷,我很不情願但是得要承認,我們家對收納大合約是很有經 驗的。這也就是為什麼談判之初Thomas跟Paxson之間會對上線。 在最近一次的會面中,兩造因為Thomas堅持要把Norris一起打包,而使得 雙方無法達成共識。Norris當然比E-Rob要便宜,但是如果再加上Anderson或是 隨便那一張大合約,公牛這麼一經手所能夠放下的薪資壓力又非常的有限。這 種Package自然對Paxson的吸引力就很低。 目前看起來是遭遇了困難,再看看吧。 貝克胖應該也很關心吧..... BTW,交易中的薪資平衡,是不能利用現金補差額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3.24 ※ 編輯: vegas 來自: 61.230.3.24 (07/29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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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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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我對薪資規定不是很了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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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前,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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