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明武04媒體報導

看板MMA (MMA 綜合格鬥)作者時間17年前 (2009/03/03 13:18),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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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格鬥賽 竟准未成年觀賞 更新日期:2009/03/02 18:01 新竹市立體育館舉辦一場國際格鬥大賽,業者邀請到來自世界各地的格鬥選手,每兩人一 組,關在八角鐵龍裡對打,由於比賽規則是把對方打到倒地不起,或自願投降才停止攻擊 ,場面非常血腥、殘暴,然而主辦單位不限制未成年的青少年進場,讓人擔心可能會對他 們身心產生不良影響。 不管是台灣人還是外國人,會場外頭大排長龍,裡面擠得水洩不通,為的就是感受這場熱 血的「格鬥大賽」。 包括台灣、德、法等六國,共16位搏擊好手,齊聚在這個八角鐵龍裡,相互競技,有的選 手早就摩拳擦掌,準備在擂台上一展武術魅力,選手向對方展開激烈攻擊,即使對手已經 趴在地上,但仍不斷反擊。 台上打得起勁,台下看得熱血沸騰,不過比賽這麼血腥暴力,觀眾中竟然還有未成年的青 少年,買票進場看,但主辦單位表示,格鬥大賽經過申請,所以沒有問題。 儘管武術競技已經是國際正式比賽項目,但是青少年的心靈尚未成熟,在滿場辣妹、酒精 和血腥暴力的場合裡,到底能賦予什麼樣的教育意義,特別是未成年能不能觀賞。 這個活動算是運動比賽?還是表演活動?有沒有法令規範未成年的部分,通通都是模糊地 帶。 ------------------------------------------------------------------------------ 附一則新聞: 加州法案禁賣暴力電玩給未成年人 獲判違憲 ( 2009/02/21 12:14 中央社 ) (中央社舊金山2009年2月20日法新電)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今天裁定,加州禁止對18歲以下 的年輕人販售或出租暴力電玩的法案涉及限制言論自由,因此違憲。 州議會通過且已經加州州長阿諾史瓦辛格(ArnoldSchwarzenegger)2005年簽署的這項法 案,由於地方法院裁定這項法案違憲,因此無法生效,而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庭的3名法官 今天同意地方法院判決。 這條法案給暴力電玩下的定義,是「包括殺戮、殘殺、肢解或性侵人類造型」的電玩,違 法的人最高可被處以1000美元罰鍰。 撰寫這份30頁裁定書的卡拉漢(ConsueloCallahan)法官表示,州政府的目標若是讓未成 年人不接觸這類電玩,可以選擇約束性較小的方式,指向讓電玩業者自發地採取分級制度 。 儘管各州政府有權禁止對未成年人販售過於情色的內容,但卡拉漢認為,這類約束不適用 於暴力內容。她在裁定書上寫到,州政府沒有證明這類電玩將對未成年人造成心理或精神 上的傷害。 法案起草人、加州參議員余胤良(Leland Yee)敦促加州檢察長布朗(Jerry Brown)向美 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本身是小兒心理學家的余胤良指出,最高法院已裁定,未成年人取得情色內容、酒精和菸 草的管道,可以設限。 -- 歡迎到PTT總合格鬥版 12 國家體育場 汗水, 鬥志, 膽識 5 PttSport 運動 Σ運動/水上/冰上/極限/體操/武術 19 ˇMMA 運動 ●總合格鬥、K-1、UF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3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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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視...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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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3:37, , 3F
有新聞連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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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那一家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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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中央社是民視的
03/03 13:38, 5F

03/03 13:42, , 6F
http://0rz.tw/qo7SQ 幫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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