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護花奪槍誤殺人 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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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3推 5噓 15→)留言2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baca (瘟神)時間16年前 (2010/03/25 03: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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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很符合這個主題。.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0032210483. 原PO是在學校好像會被人欺負,. 想問看看有沒有快速有效的防身術。. 下面是其中一個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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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4(14推 0噓 14→)留言2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SACSS (agent)時間16年前 (2010/03/25 01: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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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法律用語不熟,我只知道一點基本邏輯和數學. 我想說的「可期待性」是這樣的:. 被告已經喊要對方不要過來,結果對方衝過來扭打,. 以一個正常有社會經驗的人的判斷. 你會不會丟掉槍(法官的邏輯:要丟掉槍),這個最足以保護自己和最具有威嚇性的武器?. 你有沒有時間把槍丟掉?把槍丟掉的時間會不會挨好幾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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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4→)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amice (深邃中的搏殺...)時間16年前 (2010/03/24 10: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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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的情況怎樣我不清楚,假設這報導屬實的話,. 如果于男沒有併行騎機車,那也許就平安無事。. 併行騎機車其實不是什麼重大罪行,而且是在半夜. ,我遇到頂多認為這樣騎車真危險而且還擋路,加. 速超過去就算了。. 不過跟女生這樣併行機車,有些比較偏激的人看到. 的確是會心生不滿,于男的確沒犯什麼錯,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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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9(29推 0噓 30→)留言5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rboard (881)時間16年前 (2010/03/23 12: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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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花奪槍誤殺人 判3年.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380779/IssueID/20100323. 自衛扭打竟擊發「自保卻變殺人犯」 2010年03月23日蘋果日報. 【賴心瑩╱台北報導】男子于明文五年前半夜與女友併行騎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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