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請問有人在教甩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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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真的推長時間出門就帶個大小適中的包包. 裡頭防塊跟包包大小差不多的硬板子. 可以把背包撐直 也真的有防禦效果. 我拿水果刀刺過夾紙寫字用的壓克力手寫板 可以擋幾刀沒問題. 放在背包中 有事抓住背帶就可以當臨時盾牌. 否則塞幾本厚雜誌 這也擋得住刀尖. 之前美國小學槍擊事件後. 美國商人還有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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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察要這麼解釋是說得通. 不過我還沒聽說賣甩棍的被抓(大概賣警用器材的多半都跟警察熟). 其實可以注意看 這些警察在運用權限擴大解釋法條. 因為違反警械條例沒有罰則. 所以他們只能用說"所有甩棍都是警械"的方式沒收甩棍. 但是實際要罰錢就是要用社維法63條說你攜帶有殺傷力武器來罰錢. 還有公告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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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ic.police.ntpc.gov.tw/_file/1551/SG/49496/D.html.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節錄網頁所述. -----. 101年4月(司法組). Q:民眾購買防身用甩棍是否合法?. A:有關民眾提問購買甩棍防身是否違法?依內政部公布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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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棍對刀不容易哦. 以一般常見的水果刀殺魚刀大概30cm來說. 球棒的話還有威力優勢跟長度優勢. 26吋甩棍是稍微長一些. 但是說到一擊死的威力. 對方一刀刺中要害我們就上西天. 用棍棒的話就得確實的打中特定部位才能解除對方武裝. 但有防刃裝備另當別論. 刀械碰上沒防具的人很殺. 但碰上有防具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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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來說只要打傷人都有機會被告傷害罪. 打傷人被判傷害罪那在台灣很正常 跟武器無關. 徒手打傷 石頭打傷 棍棒打傷 都可以成立傷害罪. 所以狀況允許跟對技術有自信. 打鬥中可以的話 就無傷壓制對手 這是很管用的. 警察要逮捕壓制民眾也是以此為原則. 台灣不是美國. 法界對打鬥無理解而且正當防衛判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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