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複數年約

看板Monkeys作者 (Call Me Max!!)時間19年前 (2006/11/12 22:41),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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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Ting (小丁)》之銘言: : ※ 引述《CCTing (小丁)》之銘言: : : 標題: Re: 複數年約 : : 時間: Sun Nov 12 22:35:02 2006 : : 其實可以發明這樣的制度... : : 不見得要跟陳金鋒一樣簽長約 : : 應該是年底的時候續後年約 : : 也就是讓球員隨時隨地都還有一年約在身上 : : 對球員是一種保障 : : 對球團更是一種保障 : : -- : : ◆ From: 210.85.155.173 : : → kigan:這簡直是最差的一種制度 一受傷就沒救了 163.23.231.88 11/12 22:35 : 我不覺得這樣的制度不好... : 現行的制度,球團要你滾就要滾 : 但是如果採用這樣的制度 : 就算球團把你列為戰力外,也要負擔一年的薪水 : 除非你涉賭,是不名譽的開除 : 至於如果球員要出國的話 : 也不見得馬上能走 : 要等到明年底約滿 : : 推 dunmax:職業運動其實就是這麼現實! 61.217.121.246 11/12 22:36 : : → kigan:一年表現不好 挽救的機會很小 163.23.231.88 11/12 22:36 : : → kigan:一年不好 不代表他的球員生涯都打不好 163.23.231.88 11/12 22:37 : : → dunmax:但是換個角度想,就算表現不好球團要砍也要 61.217.121.246 11/12 22:37 : : → dunmax:把錢付完才行,而不是沒事說人家怎樣就可以 61.217.121.246 11/12 22:37 : : → dunmax:衍生出來的就是球團會搞二軍讓球員調整 61.217.121.246 11/12 22:38 : : → dunmax:不然打不好就滾蛋對球團來說會虧死 61.217.121.246 11/12 22:38 其實台灣不敢推的原因就是在錢一定要付的點上 台灣人玩職棒喜歡偷喜歡貪,再來是沒有經紀人保障球員的情況下凹球員 一切照合約走,不行就上法院,沒辦法沒事就把人炒掉 另一個問題是錢鬥方面 不過依照台灣目前職棒的狀況,錢鬥發生的情況微乎其微 再來,其實透過像亞洲職棒大賽這樣的比賽方式也可以兜售自己的球員 再透過類似日本入札制度的方式來賣,其實球團也是有一比不小的收入 想想如果某隊能夠賣掉隊上某個打擊王或是某個洋將 也許一整年的虧損會立刻打平! 但是一切都要有這樣的合約開始,不然人家也不知道怎麼跟你談 搭配出來的是會有自由球員制度跟二軍制度 你花了大錢簽約,雙方都要把合約走完,所以資方也會想辦法幫球員調整 而不是現在這樣沒事就擺著,不然丟二軍薪水減一半 不過回過頭來想想,台灣的某領隊可能會想出個15年才取得FA的制度來 Orz..... 其實我一直絕對球員買賣會是職棒經營的另一個市場 而且農場的養成能力可以讓一塊璞玉變成寶 透過這樣的價差交易方式,沒有大企業支持的球團也有存活的機會 而這樣的競爭選手的表現也可以期待,球迷自然會進場 不過這一切在台灣都是空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21.246

11/12 23:06, , 1F
本篇才是中職該慢慢走的方向
11/12 23:06, 1F

11/12 23:11, , 2F
美國大聯盟 小市場的球隊也是這樣玩的阿
11/12 23:11, 2F

11/13 00:30, , 3F
某A球隊
11/13 00:30,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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