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溜馬與活塞)後續發展 ~~by SHB
看板NBA (美國籃球)作者BIASONICA (sonic boom)時間20年前 (2004/11/20 17:00)推噓17(17推 0噓 0→)留言17則, 17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 [本文轉錄自 Pistons 看板]
: 作者: SHB (森里螢一) 看板: Pistons
: 標題: 後續發展
: 時間: Sat Nov 20 16:34:25 2004
: 衝突是在 Artest 對 Ben Wallace 上籃時的一次犯規時開始,Ben和
: 教練 Brown 都認為那是一個針對 Wallace 而非針對球的犯規,於是
: Wallace 生氣地用力回推了 Artest ,雙方的氣氛一下拉高非常緊張
: 的程度。(我覺得到這邊都還好, Wallace 可能吃一個 T)
no cheap shot allowed.
大多數的球員都是這樣被教導的。拜託,又不是沒看過熱火尼克大戰。所
以有的時候,我們會覺得「到這邊都還好」。尤其是,如果被犯規的對象
是 Shaquille O'Neal、Ben Wallace、P.J. Brown、Charles Oakley...
等這類肌肉鐵漢時。可是如果是 Allen Iverson 呢?Derek Anderson?
那又變成另一種故事了。「一點都不好。很可能會受到影響整個職業生涯
的致命傷欸。」
Dwyane Wade 在季後賽第二輪第四戰,就曾在第四節最後關頭,熱火已經
領先溜馬有一段還算安全的差距下,一次切入上籃被 Ron Artest 狠狠地
拽下來。
no cheap shot allowed? 我不知道把這種觀念養成猶如反射動作的習慣
到底是不是好事。在已經無關勝負的時間裡,這種禁區不容侵犯的堅持態
度往往卻有可能再度撩起戰火,左右原本幾乎已成定局的大勢。譬如說,
後續的禁賽處分,又譬如說,下次交手彼此放話要對方好看的劍拔弩張局
面。
除了 Bruce Bowen 本人和上帝(也許還有魔鬼吧),沒人知道 Bowen 多
次把腳伸到跳投者落地點的防守(習慣)動作究竟是蓄意的還是無心的。
我們都不希望事實的真相是前者,尤其不希望這種動作真的導致球員受傷
甚至必須結束運動生命。但我們卻確知 Artest 這種絕不允許對手輕易在
自己籃下取分的態度,是強調防守的籃球教育裡長久下來建立起來的根深
蒂固觀念。這種觀念,在執行上,是否永遠沒有因時因地制宜、依賽事緊
繃程度可以略作調整的轉圜空間,卻是很有待商榷的。
對於同樣的觀念,我自己比較欣賞 Kevin Garnett 的表達方式。管她的,
即使裁判哨音已響,就是專門把球搧掉就是了。氣勢一樣表達出來了,卻
不會有人因此受傷。
Artest 在這裡只被吹一個普通的 blocking foul,我覺得已經算賺到了。
動手打人的 Ben Wallace 活該被吹技術犯規驅離出場。自己球隊整場球表
現不佳,見笑轉生氣惱羞成怒,這種情形在 NBA 球場上也算屢見不鮮了。
: Artest 在被拉開後躺在記錄台上,但這個舉動似乎更激怒了Wallace
: (我可以理解),他把頭上的頭帶甩到 Artest 身上(Wallace 應該
: 要被驅逐出場了,但其實一切都還ok),要命的是此時從觀眾席丟來
: 了一個杯子直接砸到 Artest 身上,然後,事情就爆發了。
對於 Artest 的這個動作,我個人的解讀,一樣是在挑釁。如果是要避免
衝突,一般正常球員的反應就是裝作沒事回到自己休息區去喝水擦汗,哪
有人躺到記錄台去蹺著二郎腿等著看好戲的?故意挑釁的人,得不到「禮
貌」的對待,我不會覺得「活該」或「還好」,不過也不會對 Artest 後
來「求仁得仁」的結果覺得意外。比較意外的只是,這種回應是由球迷對
球員砸裝滿啤酒的紙杯來完成。
: 我認為其實球員間的衝突都還好,就像我上面寫的,如果觀眾沒有丟
: 東西進場內,其實這件事根本沒有什麼,但不理性的球迷讓事情往最
: 壞的方向走去。
: Artest在衝進觀眾席後第一個飽以老拳的卻是一個無辜的觀眾,他先
: 揍了一位名叫 Mike Ryan 的觀眾,Ryan 說他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 事,他突然被 Artest 壓在地上打, Artest 吼著:”是你幹的嗎?
: 是你幹的嗎?”, Ryan 則是驚恐的否認,於是 Artest 才又往其他
: 人追去。(Ryan 似乎是影片中身穿黑衣的男子,看來是挺無辜的)
如果是那個身穿黑衣戴眼鏡的白人男子,我也覺得好像就是她丟的欸。我
看她跟 Artest 對話的神情,並不像是在無辜的否認啊。否則,敢拿東西
丟人,人家抓狂衝過來了才開始裝無辜不敢承認的話,那就太孬了啊。
: 我覺得這點有點糟糕,先聲明我目前的消息來源都還只限於底特律方
: 面的報導,但 Artest 若傷害到無辜的觀眾,那對 NBA的形象和行銷
: 都是非常負面的。(去現場看球有可能被打?!)
: Stephen Jackson 是最早加入 Artest 攻擊的行列,他也揍了不少名
: 球迷,其中有個球迷在他背後攻擊他被 Jackson 直接狠狠地往腦袋
: 上揍了一拳。
: Rasheed 和溜馬的 Fred Jones 以及許多教練都在第一時間衝入觀眾
: 席試圖拉開 Artest 和 Jackson,場邊的球評,也是老活塞的 Rick
: Mahorn(老活塞應該知道吧,真正大隻的壞孩子)也衝向二人把他們
: 從觀眾身上拉開。(Rasheed 很棒,Jones 年紀輕輕卻沒有被憤怒衝
: 昏腦,也很值得嘉許)
讓我們一起回想吧,Rasheed Wallace 生涯裡集滿的那麼多技術犯規,有
多少是來自於跟裁判的口頭爭執,甚至只是個狐疑(好吧,也許還多帶了
點不屑)的眼神,就得到特殊的哨音禮遇了?即使是之前某次禁賽七場的
處分,我所看到的報導,也只有說 Sheed 在賽後跑去停車場堵裁判,想
要「延續」剛剛場上究竟發生什麼事的「討論和解釋」,而非真的對該名
裁判作出什麼威嚇。該名裁判究竟是否真的飽受生命威脅的恐懼?當時各
家報導上並沒有這方面的暗示,這讓我不免懷疑聯盟的禁賽處分主要是為
了要幫斑馬們豎立不容質疑的威信基礎,所以對 Sheed 作了殺「猴」儆
「雞」的聲明性懲罰。一個簡單不過的邏輯,如果真是涉及人身安全的恐
嚇,那麼警檢雙方早就會主動介入,改由司法單位來處理了,哪裡能讓聯
盟用禁賽罰款自清門戶作作樣子就能私了?
Rasheed Wallace 的壞孩子形象,比較多是來自於只想打好球的單細胞思
考和大孩子般的幼稚情緒,卻不代表她愛打架惹是生非。那些會說對其勸
架而非加入戰局感到意外的球迷們,也許該想想自己是否用了先入為主的
錯誤偏見和有色眼光在看待一個其實妳並沒有真正去觀察瞭解的球員呢?
(這段回應,不是針對 SHB,單純是我借題發揮。還請見諒。^^;;)
: 我對這次事件的感想是,雙方球員間的衝突其實都沒有什麼,一直到
: Artest 躺在紀錄台上 Ben 丟頭帶到他身上為止,雙方該禁賽的禁賽
: ,該吃 T 的吃 T,該出場的出場,ok,that's fine,但丟杯子的那
: 個球迷應該要受到譴責。 Artest 事實上在衝突剛開始時表現的都很
: 好,他沒當場和 Ben Wallace 對幹起來其實已經值得讚賞。但我個
: 人不是很欣賞他接下來躺在紀錄台的那個動作,除了給 Ben 火上加
: 油外,我覺得在場的球迷都會認為那是個挑釁的動作,我看到時也是
: 感到不太舒服,如果是在溜馬主場,這樣的動作就無妨,但在對方主
: 場,這樣的舉動就不恰當,不是說真的不好,只是讓人感到還是不夠
: 成熟。
我覺得,那個對 Artest 丟杯子的球迷單是受到譴責也不夠,除了攻擊球
員的動作本身就已經有違法之嫌,就算被打到住院也只能說一樣是「求仁
得仁」。妳不能仗著這裡是妳家主場,就以為有兩萬人都會挺妳,妳就可
以任意對作客的「敵方球員」動手動腳亂來。
不對的事情,就是不對,不恰當的舉動,就是不恰當。我不認為需要特地
依照是誰的主場來作區分判斷。誰沒有主場?主場優勢何時又包括打架挑
釁免責權了?如果這類逾越界線的失當行為都可以因為「主場因素」而稍
有合理化的空間,那等到下次回到別人家主場,妳支持的球隊要怎麼保護
自己?打球打到這樣,還叫打球嗎?職業運動即使因為充滿銅臭而沒有那
麼崇高的神聖性,但畢竟還是該有她「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的純淨本
質。競爭應該講究公平公正,我不太贊成應該用「誰的主場」來作判斷是
非曲直的標準。
: 球迷丟東西的動作是最糟糕的,但我還是認為 Artest 不該跨過那最
: 後的一條線,身為一個球員,無論有什麼理由都不能夠攻擊來現場的
: 觀眾,你可以站在紀錄台上和觀眾對罵,但你不能衝進觀眾席裡對觀
: 眾施暴。雖然有人會說是人都忍不住,是男人都不能接受這樣的屈辱
: ,但我還是堅持攻擊觀眾是不當的行為,任何理由都不能被原諒。
嗯,這是個人修為問題,也是身為職業球員必修必備的專業素養。不,即
使只是業餘的也一樣啦,「運動家精神」才沒有在分職業還是業餘的咧。
不過一個夠專業的聯盟,應該在更早之前就將涉及打架的球員,該驅離、
該保護的球員都拉開,也該在更早之前就對場邊叫囂的球迷觀眾作適度的
警告及教育。如果不是球場警衛已經將大部分人力消耗在記錄台邊努力想
將 Ben Wallace、Richard Hamilton、Stephen Jackson 等雙方球員架開
而未果,或許場邊那些情緒失控的球迷也不會有可以對球員下手的機會。
: Ben Wallace 在被犯規後反應的確有過當,整場比賽打得悶,最近又
: 有親人過世,可能情緒較不穩定,但我還是覺得在球迷亂丟東西之前
: 其實一切事情都沒什麼,Ben 的推人根本不是什麼嚴重的事。
Ben Wallace 那種二話不說回頭直接開幹的推人法,也夠嚴重了啦。今天
只是因為 Artest 也壯得跟牛一樣,所以結局才可能沒那麼嚴重。試想如
果是推在 Earl Boykins 或田臥勇太的喉嚨上,Boykins 還能打球嗎?日
本天皇或首相如果是 NBA 迷,說不定都要再炸一次珍珠港啦。
: 我能理解 Brown 把麥克風丟在桌上的那種心情,我相信他寧可輸球
: ,也不願看到他心目中神聖的球賽變成這副模樣,那是種信仰被人踩
: 在腳底下踐踏的感覺,我想他一定很失望。
: 活塞不僅輸掉了這場比賽,活塞的球迷更輸掉了自己的風度。
: 最後,Stephen Jackson 你真是好樣的,我記住你了。
我倒覺得,Stephen Jackson 和 Richard Hamilton 的動作,其實是出於
一樣的思考:「我們溜馬(我們活塞)可不是好欺負的!」就如 ESPN 投
票選項的用詞「保護隊友」或板友舉例的「棒球打架,板凳區應該群起蜂
擁而出」背後的「團結」邏輯。
如果 Stephen Jackson 的「好樣的」該被活塞迷記住,而 Rip 的可以被
原諒,只是因為今天事件發生在 Auburn Hill Palace,那就真的變成「如
果 Artest 是躺在 Conseco Fieldhouse 對 Ben Wallace 挑釁那就比較沒
問題了」的差別思考了。
當大家預期著聖誕夜的復仇之戰,勢必要在球場上分數盒子之外更多其他
面向用更多強勢的氣焰壓倒對方,這樣的比賽真的才會比較好看嗎?唉,
冤冤相報何時了?
當群情激憤地將焦點集中在誰打人誰丟酒杯誰就不對之上,今天打了整場
毫無鬥志荒腔走板爛比賽的活塞,打不好的問題究竟是出在哪裡,又要被
拖到什麼時候才能冷靜下來虛心檢討改進呢?
鷸蚌相爭,漁翁得利。雙方接下來幾場球要面對到的對手該算是賺到了。
活塞再來要跟目前戰績僅一勝六敗的山貓來個 back to back 的二連戰。
不到一週內(Fri. 26)山貓再來也輪到要去拜訪印第安那。可惡,為什
麼至今一勝難求尚未開胡的公牛跟黃蜂的運氣這麼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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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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