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All-NBA Team 的票選方式
官網的原文提到這句話
The media voted for All-NBA First, Second and Third Teams
by position with points awarded on a 5-3-1 basis.
網址之前版友在推文中貼過,再貼一次騙騙P幣
http://www.nba.com/news/allnba_050518.html
也就是說票選是分位置的,不過應賅沒有像明星賽選票一樣,
先替每個人區分好位置,而是要依賴媒體人的專業判斷,
之前版友提到Amare與Shaq第一隊選票加起來超過124就是證據,
表示Amare應該也有拿到forward的票.
文章裡面沒有提到排名是不是也依照在G,F,C三個位置的個別得分來排,
如果是按照這樣的方法的話對打C-F或F-G的球員就很吃虧,
McGrady或許就是一個例子,總成績擠進第二隊沒問題,
但是如果他是第二隊,Allen到第三隊,那Arenas就會被擠出前三隊,
入選第三隊的另一個前鋒就會是V.C.(63分!),
分數比較高的Arenas和Yao反而落選,
不過這都是事後假設的看法,因為如果真的把T-Mac歸到G,
聯盟的後衛人才一向不缺,也許他的得分就會降低也說不定,
換個方向想,All-NBA-Team一定是聯盟的優秀球員才會獲選,
所以位置不重要,重要的是成績有沒有受到媒體的關注,
就算把T-Mac的得分分成前鋒後衛各半,
132分依舊可以讓他擠身第三隊,證明真正優秀的球員是不會被忽視的,
(這句話對中鋒例外,因為你不能是聯盟老四)
順道一提,LeBron的成績也很可怕,
我懷疑他的分數要當第二隊後衛也沒有問題.
官網提供的分數仔細看其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
(要很仔細很仔細很仔細...)
我注意到第一個有趣的地方是總分的問題,
有124位投票人,每人可以給15位球員評分,
一二三隊各五位,一隊之中中鋒一名,前鋒後衛各兩名,
第一隊可得五分,第二隊三分,第三隊一分,
所以一個人總共可給出25+15+5=45分,
124*45=5580,
不過文章中的總分加起來卻是5578,
少了兩分難不成投給了Artest?
還是有人認為其他球員都不夠格入第三隊,
所以寧缺勿濫?
也可能只是單純投錯票變廢票?
或是乾脆投給自己(聽起來像是Barkley會做的事)?
另外一個有趣的地方是,
哪些球員是124位投票人都會想到的?
今年肯定獲得124票的球員有2,
Shaq 122張第一隊 2張第二隊
Nash 118張第一隊 5張第二隊 1張第三隊
可能獲得124票的有Dirk, AI,Garneet
前兩人最低也會獲得120張,Kevin最低獲得114張
最高可能拿到123張的有Amare,Wade,LeBorn,
但有可能只能拿到110~120張之間,
是不是還少了一個人?對,
我們可愛的Duncan最高只會拿到123張,
也就是說在評審之中有一個人在排了三位中鋒,
六位前鋒之後,都排不到Duncan,
我想這件事可能性很小,
比較可能的這就是其中少掉的一張第三隊選票,
(那還有一張到哪去?我也不曉得?)
--
還有一些感想沒打完,
算了,分兩次打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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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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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85.59.73 05/1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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