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勇士不願意給Kuminga頂薪!談判失敗雙方

看板NBA (美國籃球)作者 (Red Sox→Cubs→?)時間5小時前 (2024/10/23 03:54), 編輯推噓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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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舊資訊,稍微更正一下。 ※ 引述《s66449 (老實樣)》之銘言: : 勇士球團不用著急,因為他們仍然掌握著主動權,Kuminga明年夏天只是受限 : 制自由球員,灣區仍然可以匹配別支球隊開出的價碼。 : kaybear3001: 明星賽是另一個級距吧 這就是沒進的頂薪 : FAYeeeeeeee: 明星賽跟薪水無關 年度隊才有+5% : kaybear3001: 兩次明星賽先發也有啊 kaybear3001板友記錯了。明星賽先發在2017勞資協議後就跟薪資無關。 那是最早版本的羅斯條款,發生在2011年的封館事件結束訂下的勞資協議: 2011 CBA (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 這個時候的「羅斯條款」是看明星賽/前三隊/MVP, 但實行時間很短,2017年的新版CBA就改掉明星賽這條了。 且原本的羅斯條款只管新秀加薪,但第二張合約約滿的沒有加薪,這導致了KD離開雷霆。 (當時KD前三隊,可是雷霆跟勇士能開的頂薪金額居然是一樣的) 2017年以後至今的加薪判準,不管是不是新秀都適用, 新秀25%變30%,老將30%變35%,也就是俗稱的「SUPERMAX」。 其判準為(合約年,或合約年的前兩年都有進): ◎ MVP ◎ 最佳防守球員 ○ 前三隊 一般來說,前三隊應該是最容易達到的條件。 但最佳防守球員應該能叫可愛條款(笑),因為在2014-15賽季,可愛新人約滿, 他拿下了年度最佳防守球員,但沒有進到前三隊,不符合加薪的條件。 最後只簽下25%頂薪,即使隔年進了前三隊(還是第一隊)也不能加薪。 這點也突顯出來,SUPERMAX很看「進前三隊的年份」, 剛好合約年進前三隊就加薪,比方說Ben Simmons, 運氣不好合約年沒進,就加不了薪,比方說Jayson Tatum。 總之,因為明星賽先發是球迷媒體等投票, 很吃大城市等特定曝光,拿來當加薪判準不適合,所以後來改掉了。 都是以年度獎項(MVP/DPOY/ALL-NBA)來當成SUPERMAX的判準。 當然,年度獎項也會有球迷媒體等影響,但沒有明星賽先發差到那麼大, 頂多是前三隊中名氣大的第一隊,名氣小的第三隊,但這不影響SUPERMAX成立。 (有些球員會跟球隊談成第一隊30%/第二隊28%之類,但也可以一視同仁有進就30%) 以上一點解釋。 明星賽那個規定修掉了而且SUPERMAX也不止適用新秀了。 這幾天會一堆延長合約,是因為開季前是「2021梯」首輪新秀的最後延長合約時限。 開季後就不能延長新秀合約了,要等到明年7/1成為自由球員。 球隊6/30前有開QO的話會是"受限制自由球員"(RFA),不至於發生新秀直接跑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32.2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729626879.A.717.html

10/23 03:55, 5小時前 , 1F
先推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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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4:44, 4小時前 , 2F
先看再推
10/23 04:44, 2F

10/23 05:00, 4小時前 , 3F
看完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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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跟牆哥都是合約年進前三隊,開到運鈔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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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推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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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5:59, 3小時前 , 6F
半夜講解先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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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6:25, 3小時前 , 7F
感謝講解
10/23 06:25, 7F

10/23 06:49, 2小時前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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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7:28, 2小時前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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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7:28, 2小時前 , 10F
其實就是老闆不想給35%給只能進明星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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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60B_SN (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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