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花邊] 字母哥談論關於獎項門檻65場規定

看板NBA (美國籃球)作者 (lks)時間10小時前 (2026/01/11 17: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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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65場並不是絕對標準 CBA 裡面還有兩條 可以讓球員挑戰 1. 特殊情況挑戰條款 球員透過提交傷病報告、醫療報告 讓聯盟、相關專家審查 缺戰是否數不可抗力因素造成 結果將召開聽證會 由球員陳述並由該聽證會最終決議 該球員是否可破格出現 在票選名單上 2. 如果球員認為其出賽場次 被球隊刻意壓制 導致無法達成65場 (硬要卡合約條款,讓你不能加薪那種狀況) 也可以提交相關證據申訴 如果真的是傷病導致差異不多 聯盟CBA是設有救濟條款的 就看這些球星 要不要上去打聽證啊 ※ 引述《Mikufans ( miku我婆)》之銘言: : https://x.com/buckslead/status/2010057117009428529 : Giannis被問到關於例行賽獎項的「65 場出賽門檻」時說: : 「我老實跟你說,打了 13 年,我覺得我每一年都打滿了 65 場。我還是會努力,我想我還 : 是會打到 65 場,但真的很難。如果你想成為一個非常好的球員、幫助球隊在季後賽走得很 : 深,然後回來又要再打到 65 場,這真的很不容易。我已經連續 9 年入選 All-NBA——其 : 中 7 次是一隊。要一直保持穩定真的很難。你就把那條規則放在那裡,它並沒有給你任何 : 喘息空間。容錯率很低,你只要受一次傷,就等於退出競爭了。我可能達不到。Jokic 可能 : 也達不到。LeBron 不可能達到。Wemby 可能也達不到。 : 「一開始我其實很支持,因為剛開始它可能對我有利。但隨著我年紀變大,我就會想:『啊 : 把它拿掉吧、拿掉吧。』不過規則就是規則,你只能照著規則走。到最後誰會符合?就只剩 : Shai 會嗎?所以現在一切都還很難說。」 : 心得:65場真的算很硬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60.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768123590.A.CB1.html
文章代碼(AID): #1fOsp6on (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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