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定板規的質疑?

看板NBAEasyChat作者 (票‧U‧爺)時間15年前 (2011/05/10 20:35), 編輯推噓9(9014)
留言23則, 13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 引述《snowberry (微薰***天光)》之銘言: 基本原則 (一)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二)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三)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四)利用文章洗p幣者。 (五)嚴重影響看板品質者。 好的 讓我們先來研究一下這五條 第一條 公布個資→這是會吃官司的 第二條 公布隱私→這也是會吃官司的 第三條 廣告文→影響看板品質 第四條 洗批幣→影響看板品質 但除此之外 還會不會有漏洞呢? 有 一定有 至於是什麼漏洞 我的笨腦袋還沒想到 所以第五條就是因應這項而來的 因為有規定沒有明訂版規的情況下 不能做劣退的處分 所以第五條完全是 大‧絕‧招 使用對象為有心想要亂版的人 平常不會用這條的 至於制定的原因在於 如果沒有規範此條 哪天被鬧 會不能處分 只能被鬧完之後新增版規 以後有人犯下相同錯誤才能處分 類似假許事件那樣 所以有這條就可以在當下做出處分 算是EZ最後的防衛線 對正常使用者而言並無影響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75.177

05/10 20:39, , 1F
因為有規定沒有明訂版規的情況下?不能冽退 在我眼裡
05/10 20:39, 1F

05/10 20:40, , 2F
你的第五條 有跟沒有是一樣的,你把亂板的人智商看
05/10 20:40, 2F

05/10 20:40, , 3F
太高了 會想亂的人 根本懶的鑽漏洞 明定一下不難
05/10 20:40, 3F

05/10 20:41, , 4F
明定只是讓人家鑽漏洞
05/10 20:41, 4F

05/10 20:42, , 5F
你先把90%規範好 有人能鑽漏洞 話個想法也是在幫你
05/10 20:42, 5F

05/10 20:43, , 6F
這條跟總板的板規6不是相同意思嗎?
05/10 20:43, 6F

05/10 20:44, , 7F
增補不足處 而不是用個大範圍規範讓日後出現一堆
05/10 20:44, 7F
問題就是出在於 只能增補板規不足處 然後他的違規事項依舊留在版面上 不能做出處分 防患未然啊~ 如果有定了這條 就變成可以處分 還能增補版規不足處 雙贏 ※ 編輯: ZIDENS 來自: 111.251.75.177 (05/10 20:47)

05/10 20:44, , 8F
爭議 仇恨 進而在衍生出更多問題
05/10 20:44, 8F

05/10 20:45, , 9F
BRI說的沒錯 這樣你跟總板的完全自由心證有何差別?
05/10 20:45, 9F

05/10 20:46, , 10F
結論 MOJS跟ARKOD沒兩樣 下台
05/10 20:46, 10F

05/10 20:46, , 11F
沒差別
05/10 20:46, 11F

05/10 20:47, , 12F
我也知道錫單 話的意義,反正他就是說他不會和某人一
05/10 20:47, 12F

05/10 20:47, , 13F
樣 可是既然如此 何必瓜田李下 留小辮子讓人家抓?
05/10 20:47, 13F

05/10 20:50, , 14F
先去叫外送 等等回來
05/10 20:50, 14F

05/10 21:25, , 15F
油頭又再靠北了
05/10 21:25, 15F

05/10 21:34, , 16F
其實"未經同意"可以去掉的 算贅字吧
05/10 21:34, 16F

05/10 21:40, , 17F
同意的話可以公佈啊-_-
05/10 21:40, 17F

05/10 21:46, , 18F
其實這類的板規許多板都有 不知道有啥好反彈的 -.-a
05/10 21:46, 18F

05/10 21:52, , 19F
EZ板EZ一點好嗎 每個都在修憲
05/10 21:52, 19F

05/10 22:59, , 20F
碼的 版務文真無聊
05/10 22:59, 20F

05/11 00:27, , 21F
換位子真的會換腦袋耶~好無聊=.=
05/11 00:27, 21F

12/06 20:33, 7年前 , 22F
你的第五條 有跟沒有是 https://muxiv.com
12/06 20:33, 22F

04/17 13:21, 7年前 , 23F
其實"未經同意"可以去 https://moxox.com
04/17 13:21, 23F
文章代碼(AID): #1DoJ4Nx7 (NBAEasyCha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4 篇):
48
95
文章代碼(AID): #1DoJ4Nx7 (NBAEasy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