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Easy] R: [討論] 對於Bynum的批評
※ 引述《TaiwanHero (輕鬆裝潢你的家)》之銘言:
: 我覺得恰恰相反吧 今天拜能做出這種舉動 就是因為他不在乎
: 不在乎汙辱了仍留在場上奮戰的隊友 不在乎這是禪師退休前的告別作
: 不在乎努力打一場好球的對手 更不在乎這種犯規可能會毀了一個球員
: 看看賽後採訪他怎麼說的
:
: 「我們完全是在被羞辱,他們把我們整個打爆了。」Bynum說,
: 「所以我就找了個人下手犯規。」
: 他心中根本只想著惡意犯規 然後放棄比賽下場 他只想到了自己被羞辱而不想待在場上
: 賽後還完全沒悔意 我真想跟敗能說 你就不能他媽的行行好
: 自己放棄走下場去休息室死一死 幹麻還要拖JJB下水
: 被警衛請回休息室的嘴臉也很噁心
: 這種輸球還一副別人對不起我 所以要報復回去的態度才是最可恥的
: 這傢伙根本沒有一個基本籃球員該有的尊嚴
: 污辱了自己跟球隊也污辱了籃球
: =======================================================
: 本來發在湖人版被砍了....
這篇本來是要在湖人板回你的
不過後來發現我的原文還有你的回文都被砍了
那就改在這邊回也ok
當時看了你的文章
我認為你的說法也蠻對的
他不在乎的東西比他在乎的東西更加重要
他在乎比賽的輸贏,卻不在乎除了輸贏之外一切更重要的事物
也就是因此他犯下了這次的錯誤
Bynum的確是該遭受譴責的
不過最重要的是希望Bynum能夠真心改過
很多人都說他已經犯下三次同樣的錯誤了
有可能改過嗎?說實在話,我也不知道...
但很明顯的經過這次事件,聯盟也沒有打算要終止他的籃球生涯
所以球迷能做的,也只有希望他能夠真心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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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try:"Kobe is the best closer in the history of the game
if you ask me, Yeah, that is including Michael Jordan."
Adande:"I’d take Bryant over anyone in the final seconds,
even the guy who used to wear No. 23."
Phil Jackson:"I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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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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