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有關刪文

看板NBAEasyChat作者 (微薰***天光)時間15年前 (2011/06/27 21:59), 編輯推噓61(665466)
留言537則, 18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昨天刪了板友snowberry的這篇文章, ※ 刪除原因: 請私信或轉NBA板(已被MOJS刪除) <snowberry> 這件事讓snowberry板友相當不高興,他認為我不該刪除他該篇文章, 我回應到這篇文章確實不適合發在EZ板, 第一,他回應的文章沒發表在這個板,所以他回的是別的板的板務文 (基於如此我要他發在NBA板) 第二,文章內容幾乎都是他個人對阿扣的回應,發來板上幹麻? (因為如此我希望他私信阿扣) 而當中我是比較傾向他私信給阿扣的,這篇明顯是個人喊話, 當然他不滿意我的解釋,既然如此,我反問到, 為什麼這篇文章適合發在EZ板, 那這篇文章發在EZ板是否有違規,板主是否可以刪除, 我希望的回應是就該篇的文章內容發在本板是否適合, 如果該篇文章適合,那就是沒有違規可以張貼 ------------------------------------------------------------------ 回答妳最想聽的,我認為沒有違規,不過那僅止於我認為, 但是我有以下4大理由,妳不仿聽聽,讓大家公評,我的論點沒力,大家不認同, 妳就刪掉吧!同時我還會認為妳是個有做事的板主,並且再發篇文章為浪費妳這麼多時間 道歉,不過先看完以下論據吧! 1.板規並沒有規定像我這樣的文章是該刪除的,這既非商業廣告,也非水球私信, 更不是洗文章的!結果妳是拿站規出來,大家都知道的,站規就像憲法,他只明定個 大方向,例如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 均受憲法之保障。 這種東西有規定跟沒規定有差別嗎?何謂自由 權利?怎麼樣的行為算是妨害社會秩序, 公共利益?所以呢,這也就是台灣要這麼多大法官月領十來萬領到死幹麻,他們要釋憲 阿~~釋憲還不夠呢!為了怕他們屁一屁了事,立法機關還會再立一堆特別法,讓人民 有所依循。 好啦!講這麼多,我就是要講站規如憲法,妳的憲法呢?我根本不知道站規在哪?妳要我 守站規也得公佈吧= =再者,妳的特別法也就是板規,根本沒點說我的文章不適合! 補充個法律小常識,法律在實行上特別法是優先於普通法的,妳跳過板規直接用站規審 我,我又不是政治犯 思想犯,規範的巨細靡遺的特別法審不到我,就用模糊 朦朧的 文字推理,判定我文章不適合這裡,根本本末倒置 因人裁罰了!這也是我說你對我有成 見的原因。 2.接著不要看我的理由,用妳刪文的理由來論,也很好笑 第一,他回應的文章沒發表在這個板,所以他回的是別的板的板務文 (基於如此我要他發在NBA板) 難道妳不知道?這裡的文章都在講別人板務可笑之處?nba板的亂象大家茶餘飯後, 組務吃案 拖案 包庇 濫權大家口誅筆伐,有良心的才會帶個nba點。 為什麼別人討論能?我不能?我知道我嘴巴比較劍,金正扣會被我罵哭,但也不過是哭哭, 妳有必要保護成這樣?他不亂搞我也沒得講他阿!怎麼反而刪起我文章了。 如果按照妳回的是別的板的板務文來論,那這裡七成的文章妳都可以刪了。 還有就算能發在nba版也早就不能討論了,qq人早就強行禁止該類議題了, 妳的建議窒礙難行。 第二,文章內容幾乎都是他個人對阿扣的回應,發來板上幹麻? (因為如此我希望他私信阿扣) 首先,我會po到這我就是不想寄信給他,寄給他有用喔?他會淚流滿面 痛改前非嗎? 不不不,從不奢望,我是批判者不是教育家。 我放在這無非是想要有個平台跟大家一起分享此事我的觀點,綜觀昨天整個版面都在 討論金正扣暴行,有人影射 有人轉文 有人暴料 大家不也使用的很盡興?一篇回他 強辯的文哪裡有點可以刪? 還有妳說的文章內容幾乎都是他個人對阿扣的回應?妳要不要看仔細? 我的文頭那是在回應他文章嗎?妳把底下正扣狡辯文遮掉,依然可以po成一篇,那是對 他不知反省所下的註腳,加上我文末的nba點,光是這些內容就比某些人三篇文章還多 ,所以這點妳也說不過去。 其實大家都知道,妳就是比較偏小組長那邊的論點。 打從妳一上任就一直在那,sssSSSS的,很認同小組長不能討論他板事務的人, 就是妳! 只不過礙於這裡的主流民意不方便全面打壓,我可以說句明白的給妳聽! 誰說討論他板事務一定要講難聽的?只是就很可悲沒人可以誇,還有幾個超U質的 讓人噁到吃不下飯,自己行事處處惹人爭議,影響到他人權益,難道在這不能開砲? 是要到哪?凱道?中廣?自由廣場? 難道妳就不想想為什麼我們不轟小牛板主 魔術板主 金塊板主.... 老是在替作惡 做錯的人當擋箭排 防護罩,這麼哈 燈塔的位置喔? 3.再來就是兩套標準的問題,這是我最討厭的管理者惡習,當初席單的不適任就是標準 的兩套標準,跳梁.惡衣惡靈這種紀錄累累,唾棄這裡的小丑可以跟我們齊聚一堂呢! 反而席單在燈塔眼裡是個惡貫滿盈的人,標準根本就不是兩套,那叫因人設標準! 妳今天拉我文章說不適合要刪?又驚覺自己以前都沒刪?何故以前在不適合的文章下 妳推爽爽,今天變臉全都刪?好似蠻牛見紅般,兩套標準了。 一個民主開民的管理者應該是---察覺有異,立即縝密立法,即日實行,法不溯及既往 ,而不是今天立法以前人的頭都砍。 4.妳可以說妳覺得我文章不適合放這裡,我當然也可以認為它適合。經由我上面的論點 很明顯,妳在立法程序,用法順序都不合法,說我文章不適合的理由也都不成立,就 只會用自由心證的大戰規辦我,很不講理,像個只會放大絕的小朋友。然後我就要配 合妳說:啊~~~好利害的絕招阿 我完了~~ 妳又不是小孩子,我不跟妳玩這個遊戲,適不適合讓板友去說,我想妳應該沒話說吧!

06/26 17:41,
@@a 為什麼不直接回在總板
06/26 17:41

06/26 17:43,
水桶中?話說現在nba板板主都請辭了
06/26 17:43

06/26 17:44,
該不會接下來小組長要空降了吧
06/26 17:44

06/26 17:45,
以為來到西斯版
06/26 17:45

06/26 17:45,
我喔?是被優質團隊亂劣文的,就是那個跳梁小丑阿
06/26 17:45

06/26 17:46,
幹!他就是在代管期間在這裡用水桶逞獸慾 那個東西
06/26 17:46

06/26 17:46,
拘役三分鐘得併科罰金24.8元 XDDD
06/26 17:46

06/26 17:48,
反正總版在金正扣的淫威下 我能推發文 又能多久 是吧
06/26 17:48

06/26 17:49,
扯暴了!刑責自訂 板神 很糟的一個人
06/26 17:49

06/26 17:54,
權力越大 責任越重 這些小朋友只知道桶人很爽
06/26 17:54

06/26 17:56,
瀆職被抓包 裝可憐走人就沒事 真是想得太簡單了
06/26 17:56

06/26 18:30,
06/26 18:30

06/26 19:28,
你會被S xD
06/26 19:28

06/26 19:58,
老實說這種文不適合在EZ發... 不是NBAEZ嗎???
06/26 19:58

06/26 23:23,
陳進興當初也是被媒體塑造成敢做敢當的真男人
06/26 23:23
推 I56 :推mojs,他那篇的確是像情緒性發言。 06/27 07:32 推 ericlive :中肯阿~~~ 06/27 08:35 推 JoshSmith :問一下不是非當事人檢舉不處理嗎? arkod有檢舉? 06/27 09:28 噓 edison751122:你跟阿扣有甚麼分別?噁心死了 06/27 13:29 噓 edison751122:難怪EZ這麼亂~兩位板主帶頭亂還可以大言不慚~ 06/27 13:32 → edison751122:隨心所欲發無關板務的文~對自己不利的言語就刪文 06/27 13:34 → edison751122:自己也知道要當兵還選板主~你們不滾下台還戀棧阿? 06/27 13:35 → edison751122:以為只要反湖就可以當板主阿~去當你的兵啦 06/27 13:36 → edison751122:每月出品不意外~噁心 06/27 13:36 → howsiao :這種人真是教育失敗 讓父母蒙羞 06/27 16:29 → winlight :每一篇都吵一下就可以PO了 06/27 19:27 推 pursue2 :湖迷不意外 滾回去好嗎? 06/27 19:33 → yeyagami :大家只是懶得跟這個湖迷計較而已 不然他傳票接不完了 06/27 20:09 推 vi6 :這篇是有點不恰當,但是講得太中肯了 06/27 20:24 我怎麼看好像都認為適合的人多喔,當然湖11郎 edison751122這種亂戰的,我當他認為 此文不適合跟妳同陣線的,I56 Coolist也是,其他的人不是一起討論 也沒多大反應 都很中性。 不曉得這樣多的論點 有沒有能支持到這篇文的適合性? ------------------------------------------------------------------ 另一方面,或許有些更離題的我沒刪到,沒有做到標準統一, 不過他板事務的文章該不該刪界線其實很模糊,我也是"盡量" 如果snowberry板友要找一堆類似該篇的文章,來說明你那篇不該刪 我認為是不合理的,你這篇文章該不該刪完全是取至於你本篇文章的內容, 至於其他篇我沒有刪到,標準不一的部份,我只能跟板友們說聲抱歉, 可以去申訴我怠職,我也承認我這方面沒有做的很好, 畢竟這是個模糊地帶都是我自由心證, 不過回到問題本身,我可以承認我怠職,標準不一, 但是你那篇文章,我看起來就是不適合發在本板我才會刪除。 接下來是題外話,我不會針對特定板友,

06/27 00:30,
妳根本沒有每天都一樣,我是很清楚妳的位置 是偏哪啦
06/27 00:30

06/27 00:31,
但是我也不想拆妳台,畢竟大家都是一起用EZ這麼久的
06/27 00:31
我滿想要知道我篇什麼位置的,可以跟我講一下嗎? ------------------------------------------------------------------ 講了 在前面,那是妳的外顯行為,內心我是不知道。 但是你很明顯用行為告訴我們妳偏哪? ------------------------------------------------------------------

06/27 01:08,
席單都說可刪可不刪了 那你還刪不是對我成見是啥?
06/27 01:08
我對你沒有成見,不知道為什麼你會這樣覺得? 在前面囉 我想跟板友說我對你們都沒有偏見和成見,上任到現在也刪過上百篇文了 每次我都是一篇一篇看,看完覺得要刪我就會刪,跟作者是誰一點關係都沒有 被刪文的不只你一個,不要因為被我刪文就覺得我在針對你 ------------------------------------------------------------------ 今天妳刪我廣告文 兩行文 注音文 我不認為妳在針對我。 內容的界定是妳該清楚講明白的,還記的嗎? 你們一上任,就有一條次元刀板規,我極力反對。 席單那時是拍胸口保證永遠用不到的,只是拿來預防萬一有人作出嚴重影響板務的事時用 ,結果沒錯,用不到!只是拿出次元刀---站規了... 請問,我那篇文章是多嚴重影響板務了? 我的每篇文章都很用心,所以昨天才不想用推文回, 妳看!洋洋灑灑推文能回乎? 做個結辯吧!換妳回,理由站不住腳,還我言論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168.185

06/27 22:03, , 1F
我覺得這篇有很大很大很大的漏洞...
06/27 22:03, 1F

06/27 22:03, , 2F
嗯 妳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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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2:05, , 3F
首先 板規並不是特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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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2:05, , 4F
而且以法律來說 任何法規都不得牴觸憲法(站規)
06/27 22:05, 4F

06/27 22:05, , 5F
特別法也不見得可以抵觸(大概吧= =)
06/27 22:05, 5F

06/27 22:06, , 6F
在來 你針對MOJS提出的那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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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2:06, , 7F
所做出的回應 看起來就是在說把這裡當你個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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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2:07, , 8F
就是你想找個地方發洩情緒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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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2:08, , 9F
但NBA版不能發 寄給他別人又看不到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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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2:10, , 10F
事實上妳那篇的確是對話居多 MOJS也有說你把原文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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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2:10, , 11F
就讓你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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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2:11, , 12F
其實重點比較著重於"對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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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2:11, , 13F
這裡不是大家都當個板?那篇不是義憤填膺的情緒?
06/27 22:11, 13F

06/27 22:12, , 14F
唔 既然有人出來公評認為論點沒力且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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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2:12, , 15F
再者憲法是拿來制有重大情節的案件 它一定是優於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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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2:12, , 16F
我想你可以著手打道歉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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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2:13, , 17F
法律 但是特別法規範不到的 除非惡性情節重大 否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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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2:14, , 18F
這方面我不清楚 但憲法絕對不是拿來制重大情節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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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79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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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需要統計 有再看的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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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3:59, , 499F
廢話一堆 能破得了我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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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3:59, , 500F
你自己也知道 多少人不認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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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berry原來講這麼久只是想約正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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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3:59, , 502F
幹麻當作沒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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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0, , 503F
妳神 妳最大 妳說了算 大家都艇妳 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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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0, , 504F
原來是因為我神 大家才不支持你 你這種想法真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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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0, , 505F
原來不會有道歉宣言 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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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0, , 506F
我也跟他比比是他的奶大 還是我的拳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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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1, , 507F
少嘴皮子了 去統計阿 還有文章的論點去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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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1, , 508F
去統計阿 還有文章的論點去破吧
06/28 00:01, 508F

06/28 00:02, , 509F
少耍嘴皮子 你覺得支持你的人多 還是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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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2, , 510F
我根本不需要統計 有再推文的人都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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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2, , 511F
換我出題 怎不去做?盡會要求我做一堆 自己出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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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2, , 512F
論點上面討論過太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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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2, , 513F
我沒必要理會你的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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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2, , 514F
你說我就要做? 那我不是忙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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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性忽略文章是吧? 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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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3, , 516F
單就文章內容上面已經討論過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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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3, , 517F
要我破 你自己去看上面我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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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3, , 518F
統計問題 你心知肚明,一定真的要我統計你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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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3, , 519F
那妳叫我解釋我都解釋 我是被騙就對了?正妹可以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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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4, , 520F
我解釋完了 不滿意去組務申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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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章說啦 嘴砲 推文就算了 回文戰啦 都妳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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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5, , 522F
U 大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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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5, , 523F
該發的文我有發 該推的也有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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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5, , 524F
U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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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6, , 525F
對了 提醒你一下 要申訴要先寄信給板主作第一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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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6, , 526F
妳回不了我文 堆文亂七八糟 就混過去了 真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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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6, , 527F
的申訴才可以到組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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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0:06, , 528F
發一篇文 和推這麼多文 已經是很尊重你了
06/28 00:06, 528F

06/28 00:07, , 529F
不知道哪個板的板主有這樣在處理的
06/28 00:07, 529F

06/28 00:07, , 530F
還是不滿意就去申訴
06/28 00:07, 530F

06/28 00:07, , 531F
CourtBasketB
06/28 00:07, 531F

06/28 00:08, , 532F
尊重是要定好遊戲規則 不是跟板友嗆 董不懂?
06/28 00:08, 532F

06/28 11:36, , 533F
話說其實我也很喜歡跟版友嗆(默)
06/28 11:36, 533F

06/28 19:24, , 534F
要嗆阿扣就去NBA嗆吧 不能發文那是你的問題
06/28 19:24, 534F

06/28 19:26, , 535F
還是你就把EZ當成NBA不能發文的時候發洩的地方呢
06/28 19:26, 535F

12/06 20:45, 7年前 , 536F
我道歉啦 我道歉我道歉 https://daxiv.com
12/06 20:45, 536F

04/17 13:35, 7年前 , 537F
那這樣子你就不就很難當 https://muxiv.com
04/17 13:35, 537F
文章代碼(AID): #1E28oyVW (NBAEasy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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