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n's FAQ Q61

看板NBAGM作者時間20年前 (2004/07/29 02: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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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各個球隊之間是否處於公平的基礎在競爭著(球員)呢?而每個州以 及加拿大的稅率不盡相同,位於稅額較低地區的球隊是否具有相於 其他球隊的優勢呢? 是的,他們是有優勢的。1996年當Shaquille O'Neal成為自由球員時 ,奧蘭多魔術與洛杉磯湖人兩隊互相競爭想簽下O'Neal。而由於在奧蘭多 當地沒有州所得稅(state income tax),因此魔術所開出的合約價碼雖然 較低,但實際球員所能獲得的薪水卻較高。最後洛杉磯於O'Neal合約的前 三年另外給付了一筆錢(accelerated payment)以克服此一劣勢。其中第一 年以及第三年為一次給付,第二年則為季前支付一半,季末再支付另一半 。(編按﹕原文如下,這句原意我沒有把握。lump sum in seasons one & three, 50/50 in season two) 新的CBA防堵了洛杉磯湖人用以簽下O'Neal的這個漏洞。現在,至少 30%的薪水於球季中必須每兩週給付一次。此外聯盟亦設立了額外的規則以 化解加拿大球隊稅賦造成的不利情境。所有的球隊皆被允許提供一筆最高 25%的Bonus。因為對居住在加拿大的美國公民而言,這筆Bonus的稅率為 15%。加拿大球隊大致上可利用此一Bonus制度化解稅率上的劣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196.139 ※ 編輯: vegas 來自: 140.109.196.139 (07/28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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