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關於名詞釋意

看板NBAGM作者 (T-Yak [Farewell~])時間16年前 (2008/11/10 02:29),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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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nnykidd (回到青蘋果的年代)》之銘言: : 精華區查到的: : qualifying option: : 當一個球員可能成為有限制自由球員時,該球團必須在一定時間內 : 對這個球員提出qualifying offer,反之球隊若無提出offer, : 則該球員無條件成為無限制自由球員 : 而這段時間內球團可以: : (A)依照第4年的薪資給予125%的成長或是最低薪資加15萬留在球隊 : 一年,隔年成為無限制的自由球員,這個應該就是HoopsHype上 : 註明的qualifying option。 : 請問如果A選項這樣的規定下,如果我是老闆,在沒有其他隊報價搶人的狀況下,當然選擇 : 最低薪資加15萬 這種價碼給球員最省錢,那球員不是會很吃虧嗎? 不對的。 今天拿 Ben Gordon 當例子好了, 他在沒有其他 NBA 球隊給他報價的情況下, BG 這邊卻要求更高的價碼 而且打死不退,這個時候球隊當然願意給他第四年 125% 讓他留在隊上 讓他刷最後一年的合約,大家好聚好散,反正公牛也確定有人可以接手他的位置 再不然去市場找也無所謂。 而且提出 Qualifying Offer 的另外一個好處當然是此球員是 RFA, 而這代表了這時球隊有優先權力可以續約這個球員 而且這個時候,尤其是新秀約到期,球隊一定有 Bird Right, 再不然也有 Early Bird 因此在這個時候球隊可以無視軟性薪資上限給大約留人,畢竟你培訓這個新秀 一定花了不少資源下去,總會希望用長約綁住他,只要他有打出來, 一般來說新秀球員在生涯第三年打完可以用新秀約的預先續約(可以看 Amare 的續約) 但是如果球員方不滿意第三年球隊的報價,就像是 Andre Iguodala 球員方可以拒絕這個 offer, 打第四年變成受限自由球員 這樣可以用 Bird Right, 球團有機會 match 任何其他球隊的報價 也可以一邊等報價一邊協商下一張長約,其實這個制度已經有限制低保護資方了 球員只要有打出成績也不會很吃虧。 -- ˇ ◢██◣◢██◣ˇ ╭╢幸║ ████████ 如果可以,希望幸福一直延續ˍ ╭╢福║ ████████ ╭╢.║ ◥██◤◥███ willyt@ptt/ptt2 ◣◢ ╭╢ ︶︶◥◥ 。威 力 踢 ╭╢ ╦════╦ ╭╢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3.2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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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現在應該沒有 80% scale offer 了,那的確是資方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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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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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Nash 那個是 Team Option, 另外太陽似乎已經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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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Option 多留他一年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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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rytellerscontracts 已經沒有他的 option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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