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 Larry Coon的封館FAQ

看板NBAGM作者 (.....................)時間13年前 (2011/07/05 19:19),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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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hebostongarden.pixnet.net/blog/post/33093290 http://tinyurl.com/3qx5dr7 Lockout FAQ: Uncertain future ahead By Larry Coon Special to ESPN.com Updated: July 1, 2011, 7:54 AM ET 終於來到這裡。有二年時間,我們把2011年7月1日在月曆上圈出來,每當我們看到 這個日期就打起冷顫。或者我們做出一些像是在墓園裡吹口哨的儀式,試圖把那個 想法從我們腦裡抹去。 但是我們還是來到這裡。沒辦法迴避,沒辦法否認。我們只好面對。NBA的CBA已經 截止。聯盟進行封館。我們要再看到NBA開打恐怕要好一陣子了。 既然封館在可預見的未來會佔據每個 NBA球迷的內心,是時候回答一些有關封館的 常見問題了。我不會討論一些太基本的問題,比如說「封館是什麼?」如果你會在 七月花時間看一篇 NBA勞資議題的報導,你應該已經知道封館是什麼了。而如果你 一個禮拜之前不知道,現在每個報導 NBA的網站、電台、報紙和電視都應該解釋過 了。 所以讓我們專注在一些你也許不知道答案的問題。我們也會涵蓋一些封館後的日子 大概會是怎樣的問題。 如果如老闆要求的硬上限,像湖人隊和魔術隊要怎麼辦? 聯盟之前的軟上限比較像是實際支出限制的建議。球隊可以任意超過上限,只要它 們透過某種叫做「特例」的機制,很少球隊在 NBA球季曾經低於上限。老闆原始的 提案是要改變這一切,要求4,500萬元的硬上限。 但是真的硬上限跟這完全不同-球隊任何時刻都要低於上限。如果2011年到2012年 球季就要採用 4,500萬元的硬上限,很多球隊會有麻煩。舉例來說,湖人隊在2011 年到2012年球季新資總額已經高達9,100萬元,魔術隊也不少,大約是7,600萬元。 不過如果硬上限真的被採用,球隊不可能被迫要丟掉一半的球員。硬上限的提案同 時也包括了薪資回溯方案(現行薪水會降低15%到25%)和特赦條款,讓球隊可以選 擇一位球員免受薪資上限規定。這些條款會緩和硬上限的衝擊,同時還會有其他條 款以別的方式給球隊通融。 還有銘記在心的,是 4,500萬元硬上限也不過是聯盟的一個提案。他們提出的下一 個案子保留了硬上限,但是正式施行前有給球隊三年的寬限期。他們在稍後的提案 中更加軟化,採用了他們所稱的「彈性上限」,那是軟上限和硬上限的混合體。隨 著談判進行,提案會變得越來越不嚴格,而最後的共識不需要讓球隊對於核心球員 作出艱難的決定。 如果有硬上限,聯盟會提供球隊特赦條款嗎?這要如何運作? 2005年的 CBA裡包含了所謂的「豪華稅特赦條款」("Luxury Tax Amnesty Provision")。那讓球隊可以選擇一位球員的薪資不納入豪華稅計算。之所以有這 個條款,是因為聯盟在2005年的合約中改變了豪華稅機制。球隊是依據1999年版的 CBA 調整球隊陣容,可能會因為2005年版的規定有全然不同的規劃。該條款被看做 是對規定改變所影響球隊的通融。 今年聯盟想改變的不只是豪華稅機制-它想要從根本改變薪資上限的機制。這種改 變可能會嚴重到立即採用硬上限,端視談判的結果如何。 如果聯盟從根本改變了薪資上限的規定,一般預期會伴隨另一個特赦條款以協助受 影響的球隊。這種條款可能會讓球隊可以選擇一位球員,讓他的薪資不用納入該隊 總額計算。該位球員依然可以拿到全部薪水-舉例來說,魔術隊不能利用這個條款 ,逃過它在未來三年要支付給Gilbert Arenas的6,230萬元。 據報導,老闆要求 4,500萬硬上限的提案就包括了這種條款。但是要到兩邊真的對 新約達成協議,才會有最終的決定。這種特設條款的架構─或者會不會有這種條款 ─最終要看薪資上限的改變。特赦條款可能不只可以用在一位球員上,或者可能在 合約存續期間使用一次以上。 封館時期,球員可以和球隊、教練或訓練員有接觸嗎? 不行,事實上根據ESPN.com的 Ric Bucher報導,球隊會因為任何接觸被罰100萬元 。根據推測這項禁令也會涵蓋球員經紀人,不過在這篇報導撰寫的時候,有位經紀 人說他沒有聽到關於這點的任何正式聲明。 球員什麼時候開始會停止收到支票? 一般的 NBA球員薪資給付都是每兩週的12天,從11月15日到5月1日。但是有些球員 一年12個月都可以拿到薪水,2010年到2011年球季的薪水可以一直拿到12月1日。 球隊需要在一般的聯盟支薪日付二成的薪資。剩下八成的薪資要看球隊和球員的協 議。少數球員可以在7月1日得到全額薪資,那是第一個可以支薪的日子。 所以有些球員在7月1日就會收不到他們的第一張支票。至晚到11月15日,所有球員 都會至少收不到一張支票。 解除承認工會(union decertification)是什麼? 解除承認是球員要解散工會時的手段。這是提供球員控告聯盟違背反托拉斯法策略 的方法。很多聯盟運作,比如說選秀或是薪資限制,因為它們是 CBA的一部分而豁 免於聯邦反托拉斯法。這項保護可以不受 CBA截止影響而持續生效,只要勞資雙方 的勞動關係持續存在。 藉由解除承認,球員可以終止勞動關係,而且理論上,可以終止聯盟豁免於反托拉 斯法的規定。這會替控告聯盟清出一條道路。 解除承認工會對勞資糾紛有何影響?NBA球員真的會這麼做嗎? 解除承認工會沒辦法加速勞資糾紛的解決。這會讓談判中止,為更長的訴訟戰打開 一扇門。那比較像是核子選項-光是這項威脅就可以促使聯盟真誠地談判,而它也 會帶來兩邊不敢想的結果。 工會主席Derek Fisher知道解除承認的可能結果,並且說那比較像是最終方案,而 不是第一選擇。「對我們來說,解除承認永遠都不是我們想要的-那不是一種策略 運用。」他說:「那比較像是當你手被綁住,沒有其他方式可以挽救這個球季時的 決定。」 David Stern 說如果球員解除對工會的承認,所有合約都會失去效力。那是什麼意 思?我諮詢的所有法律專家都不全然確定他的意思。封館的動作就代表球員不會拿 到錢。除非勞資糾紛結束,兩邊簽下新合約。只要這件事發生,球員就可以繼續得 到支票。 所以 Stern一定是說如果球員在封館時解除承認工會,他們的合約會變得無法執行 ,就算糾紛解決也是一樣。根據我談過的每個人,這不是正確的。也許 Stern只是 在打個比喻,就好像他說如果球員走到這一步,這一切要解決就需要很長、很長的 時間-所以在球員回到球場時合約早就到期了。 封館時期NBA球員可以去國外打球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很複雜」。Stern 說就他所知,球員想要怎樣就可以怎樣。但 是要記住,無論如何他都會說這種話-他不能試圖阻止球員另尋生計。勞工法不准 雇主在封館的同時阻止球員在別處賺錢。 最終,Stern 說了什麼和做了什麼並不重要-決定權不在他。 如果要去國外打職業籃球,FIBA(規範國際籃球的組織)會要求球員母國的籃球組 織出具「許可函」』 (Letter of Clearance)。以美國籍的球員為例,那就是美 國籃球協會。許可函要保證該球員是可以簽約的自由之身-也就是說沒有其他合約 義務拘束。NBA 合約是這種合約義務。不管有沒有封館,它依然是個存在的合約。 所以表面上,有合約在身的 NBA球員不可以在任何FIBA所屬聯盟打球。另一方面, NBA的自由球員則可以隨意地簽約。 但是有問題的地方來了-這裡是沒有規定的地帶。FIBA從來沒有遇過這樣的情形。 FIBA可以改變或是保留對於許可函的要求,或者准許簽約,只要合約中註明該合約 在NBA封館終止時立刻失去效力。 可能性更高的是,FIBA會堅持目前的規定,把這個問題踢給球員母國的組織。這些 組織(比如說美國籃球協會)要決定是否在封館時要發出許可函。或者他們可以在 許可函上加上與封館有關的註記-然後再把球踢回FIBA。 最終,NBA 球員可以把FIBA或∕母國的籃球組織帶進法院。在封館時間阻擋球員的 能力從未經過法院檢驗,一旦他們到了那裡,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如果有合約在身的球員可以到歐洲打球,會演變成大規模出走嗎? 我抱持懷疑態度。首先,沒有足夠的球隊有足夠的空間容納超過400個NBA球員。而 且出國打球的球員,賺到的錢可能只有他們在 NBA賺到的部份而已。歐洲聯盟和其 他的FIBA聯盟沒辦法支付NBA球員與他們過往相同的薪資。 所以我們可能會看到幾個球員領頭到國外打球,但應該不會是NBA球員點名錄。 如果封館持續整個球季,2012年選秀會要怎麼辦?選秀順序要如何決定? 如果球季被取消,但是兩邊在2012年 6月前可以達成合意,選秀會就會照常舉行。 選秀順序就有點奇妙了。沒有球季戰績可以決定順序,也不能重複2011年的順序- 這會讓2010年到2011年球季打得很糟的球隊得到兩倍「獎勵」。 NHL 在2004年到2005年因為封館遇過同樣的兩難。聯盟最後採用包含30支球隊的加 權選秀。加權的方式是依據過去三個球季打進季後賽的次數,至於狀元籤則是看過 去四個球季。 如果2011年到2012年球季整個被取消,NBA 可能會採用類似的機制。這會是單一特 例-次年聯盟就會回復原來的機制。 如果封館長達一年,對於2011年到2012年球季後結束的合約有何影響?它們會就此 終止,還是會延續到2012年到2013年球季? 約定在2011年到2012年球季後結束的合約,在2012年 6月30日將會終止,不管球季 有沒有開打。這表示2012年的自由球員─像是 Dwight Howard─也許已經打過他們 在原隊的最後一場球了。對此擔憂的球隊可以在 6月30日作出交易,以避免屆時白 白損失球員的風險。然而,這樣的交易沒有發生,顯示球隊要不是對於留下潛在自 由球員很有信心,就是對於聯盟在球季整個取消前解決糾紛的能力有信心。(沙加 緬度和克里夫蘭在禮拜四互相交易了 Omri Casspi和J.J. Hickson,不過兩人的合 約都不會在2012年終止。) 也有可能兩邊合意2011年到2012年球季「沒有發生」,所以所有的合約都可以順延 一年。因此這都要看談判結果。 在勞資糾紛結束後,我支持的球隊可以…… 我們距離下份合約會長什麼樣子還很遙遠。目前為止,不管是硬上限或是軟上限, 球隊有多少空間簽自由球員,交易的規則是什麼或者例外條款還存不存在都未知。 所以現在問說尼克隊可不可以簽下第三位球星,與Amare Stoudemire和Carmelo Anthony相伴,或者奧蘭需不需要交易Dwight Howard,紐澤西需不需要交易Deron Williams,邁阿密能否增加控衛和中鋒來輔佐三巨頭,公牛隊能不能找來一個得分 後衛,快艇隊能不能增加一個小前鋒,湖人隊可不可以找到一個不是待退狀態的控 衛,這些問題都沒有太大意義。這些問題都需要等待。 唯一的希望是我們不用等得太久。 -- Walter Brown "Red" Auerbach Dennis Johnson Bill Russell Jo Jo White Bob Cousy Tom Heinsohn "Satch" Sanders John Havlicek Dave Cowens Don Nelson Bill Sharman '57 '59 '60 '61 '62 '63 '64 '65 Boston Celtics '66 '68 '69 '74 '76 '81 '84 '86 Ed Macauley Frank Ramsey Sam Jones K.C. Jones Cedric Maxwell Kevin McHale Larry Bird Reggie Lewis Robert Parish "Loscy" Danny Ainge Len Bias Johnny Most Garden '08 Ray Allen Kevin Garnett Paul Pierce http://thebostongarden.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98.206

07/05 22:37, , 1F
最後一段,那馬刺隊可不可以把RJ清掉,拜託...
07/05 22:37, 1F

07/06 14:38, , 2F
感謝翻譯
07/06 14:38, 2F

07/06 14:39, , 3F
Larry Coon 最近改到 ESPN 寫專欄囉? Hoopsworld 的好久
07/06 14:39, 3F

07/06 14:39, , 4F
沒新文章了
07/06 14:39, 4F

07/07 00:02,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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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4lDNVM (NBA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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