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Carmelo Anthony
※ 引述《Beeliever (Go Jackets!)》之銘言:
: 對這件事我持不同看法。
: 我想不管是全美明星或名不見經傳的小角色,違反規定受到處分是很正常的
: 事。如果抓媒體寵兒的動作一律被打為小題大作或作秀,那難道默許不正當
: 行為的發生是更能被大眾接受的嗎?如果收了八百多塊的贈品可以不當一回
: 事,那七百多的如何?九百多的又如何?到底正當的標準在哪裡?是否因人
: 而異?這樣一直衍生下去的問題就可以是NCAA要不要乾脆和資本主義完全結
: 合?
在去年八月的時候,我曾經寫過如下的文字:
「..校際體育競賽與職業運動之間的最大差別,就是前者還負有教育的
意義。作為學校教育的其中一個環節,籃球校隊所訓練的,除了學生球
員的體能與技術,還有一些「好的」價值觀,例如說:公平競爭的理念
、團隊合作的重要性,以及對自律的要求。因此,職業運動裡的一些作
法,放到校際競賽中可能極不恰當,違反了這些教育理念。比方說,一
個球隊裡總有些人比較厲害比較重要,在職業球裡我們可以突顯這些人
、把他們包裝成明星;但是在校園裡就不能這樣做,因為這可能破壞團
隊精神,也可能對球員的心態造成不良的影響,美國大學生尚且心智未
定,更何況是台灣的未成年高中生?」
「也因此,NCAA 對於「業餘主義」的堅持也就十分嚴格,當然在這裡我
們不打算深究 NCAA 的業餘主義在執行上面臨的盲點,那是另外一個值
得大書特書的題目。...」
NCAA 的業餘主義,是經過一番慘痛教訓才換來的。至少回溯到 1930 年
代末期,那個時候在美國東岸的各大城市開始興建大型、可容納一萬名
觀眾的體育館,以提供都會居民休閒娛樂的去處。當時體育館裡的一項
重頭戲,就是 NCAA 各名校的籃球對抗賽。這樣的榮景大約持續了快二
十年,這段時間內,NCAA 籃球比職業的籃球賽還要熱門。附帶一提的是
,NIT 邀請賽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現的。
但也正因為其熱門,所以在比賽與選手四週聚集了各式人等,包括黑道
與簽賭的組頭。最後在1950年代中期,爆發了許多大學生收賄放水打假
球的案子,甚至驚動 FBI 出面調查。在那之後,大學籃球退出了大城市
的體育館,回到校園之中;而體育館空出來的時段,則被 BAA/NBA 給接
收,是 NBA 興起的第一個轉捩點,這是後話了。
NCAA 的盲點就在,自從大鳥魔術的對抗、Dean Smith 的第一冠、喬治城
與休士頓的中鋒對決,還有神奇的北卡州大與 Jimmy V 以後,NCAA 男籃
進入了一個新的時代,觀眾愈來愈多,電視轉播合約的價碼不斷翻新,門
票收入更是可觀,成了各校的一大利潤來源。加上 ESPN 的推波助瀾,NCAA
男籃早就已經商業化經營,愈來愈維持不了「業餘主義」的門面。
問題是,各校既然靠著電視與門票收入賺了大錢,那麼場上揮汗拼命打球
的學生球員呢?除了獎學金以外,他們(幾乎)沒有其它的收入來源,還
要面對各種莫名其妙的 NCAA 管制條例(長度與複雜程度是其它職業運動
的十倍,甚至可以單獨作為法學院的課程講授),賺的錢卻全被學校董事
會那些老頭拿去,請問這又有什麼道理?難道這不也是另外一種形式的「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嗎?
: 美國的學生運動,尤其是NCAA都有許多嚴苛的規定,如果有本事有膽量遊走
: 邊緣的學生或學校大可一試,事實上在 recruit競爭激烈的現在,違規也所
: 在多有,UM這樣有傳統有聲譽的名校就是一個最近的例子,就結果論,沒被
: 抓到就是 Fab 5的歷史英雄,被抓到,卸錦旗刪記錄都還算小事,若 Death
: Penalty 下來,想挽救這個 program,不花個十年是辦不到的。儘管如此,
: 願意賭上名譽的人,這世界多的是,上週末才又有一間名校出了大批漏。反
: 過來說,如果可以證明繡名字的鞋子是合法的,也沒有必要質疑它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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