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三手情報] 030411

看板NCAA (美國大學體育協會)作者 (我不難過)時間21年前 (2003/04/13 20: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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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eliever (Go Jackets!)》之銘言: : ※ 引述《BIASONICA (她的。發光搖擺)》之銘言: : : 想請教各位,為什麼未完成學業的大學球員只要不聘請經紀人就可以維持返 : : 回學校的資格?相關規則中還有其他條件嗎?謝謝。 : 我並沒有看過真正的規定,但根據他人的討論,我的瞭解是,如果以今年 : 為例: : 五月十二日是申請提早參加選秀的截止日期。 : 五月廿二日是樂透開獎。 : 六月十九日是撤回申請的截止日期。 : 六月廿六日是選秀。 : 如果一個球員在五月十二日前提出申請,在六月十九日前撤回,且在此之 : 間沒有聘用經紀人,則這位球員仍保有於NCAA出賽的資格。 : 所以如果你是一個有意提早參加選秀的球員,只要不雇用經紀人,其實有 : 充分的時間可以作通盤的考慮,現在離五月十二日還有一個多月,與教練 : 、家庭成員甚至球探都有足夠時間會商已作出評量。 我再補充幾個相關規定。 :) 在去年通過的新規定中,大學棄學球員即使沒有請經紀人,但如果在撤回申請 之前參加過測試營,如:Chicago Pre-Draft Camp,那他返校後將喪失頭三場 球的出賽資格,這個規則主要是幫助大學教練與 NBA 區分出真正有意參加選秀 與只是試探自己身價落點的球員,有些大學教練注重球隊的化學作用與整體性, 便會跟球員說如果前三場球不能上,將會以沒有他的情況來準備下一季,因此 這項規定一般被認為有助於防止大學棄學生的風潮,讓他們更專心自己大學籃 球的生涯。 相比於這幾年針對降低大學棄學風而陸續通過的規定,NBA 卻對高中棄學生 沒有相同數量應對的規定,也使得現在大學教練的招生必須考量這球員投入 NBA 的可能性而更顯困難。 去年通過了高中畢業生投入選秀後,只要沒有雇用經紀人,即使被 NBA 球隊 選上,依舊有返回大學繼續學業的規定。但是在某些情況下,那些 NBA 球隊 會一直保有這個球員的職業權利直到他大學畢業後一年。因此高中生必須考 慮清楚,對有潛力的球員反而不利。 今年則放寬了對外籍球員參加選秀年齡的限制 (Milicic條款),可能是國際化 的影響,但其實我不覺得是個好現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5.96.165.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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