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三手情報] 030411
※ 引述《Beeliever (Go Jackets!)》之銘言:
: ※ 引述《BIASONICA (她的。發光搖擺)》之銘言:
: : 想請教各位,為什麼未完成學業的大學球員只要不聘請經紀人就可以維持返
: : 回學校的資格?相關規則中還有其他條件嗎?謝謝。
: 我並沒有看過真正的規定,但根據他人的討論,我的瞭解是,如果以今年
: 為例:
: 五月十二日是申請提早參加選秀的截止日期。
: 五月廿二日是樂透開獎。
: 六月十九日是撤回申請的截止日期。
: 六月廿六日是選秀。
: 如果一個球員在五月十二日前提出申請,在六月十九日前撤回,且在此之
: 間沒有聘用經紀人,則這位球員仍保有於NCAA出賽的資格。
: 所以如果你是一個有意提早參加選秀的球員,只要不雇用經紀人,其實有
: 充分的時間可以作通盤的考慮,現在離五月十二日還有一個多月,與教練
: 、家庭成員甚至球探都有足夠時間會商已作出評量。
我再補充幾個相關規定。 :)
在去年通過的新規定中,大學棄學球員即使沒有請經紀人,但如果在撤回申請
之前參加過測試營,如:Chicago Pre-Draft Camp,那他返校後將喪失頭三場
球的出賽資格,這個規則主要是幫助大學教練與 NBA 區分出真正有意參加選秀
與只是試探自己身價落點的球員,有些大學教練注重球隊的化學作用與整體性,
便會跟球員說如果前三場球不能上,將會以沒有他的情況來準備下一季,因此
這項規定一般被認為有助於防止大學棄學生的風潮,讓他們更專心自己大學籃
球的生涯。
相比於這幾年針對降低大學棄學風而陸續通過的規定,NBA 卻對高中棄學生
沒有相同數量應對的規定,也使得現在大學教練的招生必須考量這球員投入
NBA 的可能性而更顯困難。
去年通過了高中畢業生投入選秀後,只要沒有雇用經紀人,即使被 NBA 球隊
選上,依舊有返回大學繼續學業的規定。但是在某些情況下,那些 NBA 球隊
會一直保有這個球員的職業權利直到他大學畢業後一年。因此高中生必須考
慮清楚,對有潛力的球員反而不利。
今年則放寬了對外籍球員參加選秀年齡的限制 (Milicic條款),可能是國際化
的影響,但其實我不覺得是個好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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