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發文幫詹家姐妹加油,在本板會視為引戰

看板Olympics_ISG作者 (維)時間9年前 (2016/08/09 23:28), 編輯推噓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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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AWIE (維)》之銘言: : 是的,沒錯。 : 是本板的devers板主說的。 : 因為謝淑薇退賽的關係, : 為詹家姐妹出賽加油的發文, : 都會被devers板主視為引戰刪文。 : 所以請大家勿必不得發文為詹家姐妹加油。 : 為自己國家的選手加油會被視為引戰, : 雖然有點怪怪的。 : 但是對devers,幫詹詹加油就是引戰! : 特此告知各位! 小心別引戰了。 因為有人問說devers板主的說法... 在此引用devers被申訴的文章... 在判決出來前,還是請大家依循devers的標準, 先不要發文幫詹詹加油,以免違規。 以下轉錄: ┌─────────────────────────────────────┐ │ 文章代碼(AID): #1NgU1wsT (CourtGeneral) [ptt.cc] [申訴] 不服Olympics_ISG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General/M.1470750842.A.D9D.html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看板 CourtGeneral 標題 [申訴] 不服Olympics_ISG板主devers判決 時間 Tue Aug 9 21:54:00 2016 ─────────────────────────────────────── 我在Olympics_ISG發了一篇 標題為"希望詹家姐妹得金牌,為國爭光!" 內文大意是說詹家姐妹人正球技好,希望她們有好表現~ 卻被板主刪文。 私信詢問板主,板主卻說我引戰,但卻指不出內容哪裡引戰。 以下是信件往來內容。 作者 devers (落入凡間的精靈) 標題 Re: [通告] 請問我的第二篇文為何被刪? 時間 Tue Aug 9 21:23:37 2016 ─────────────────────────────────────── 引戰! ※ 引述《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之銘言: : ※ [通告] 共 3 人收件 : ※ apa9394 cjfnued devers : --------------------------------------------------------------------------- : 想請教板主們 : 為何我發的那篇希望詹詹得金牌的文會被刪? : 有違反板規嗎?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8.186 作者 devers (落入凡間的精靈) 標題 Re: [通告] 請問我的第二篇文為何被刪? 時間 Tue Aug 9 21:35:59 2016 ─────────────────────────────────────── 嚴格來說,明知道現在臺灣網球界因為謝淑薇事件整個很敏感,還故意發這種文? 底下的推文來判定你文章違規:禁止 挑釁 蓄意或企圖引戰 ※ 引述《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之銘言: : ※ 引述《devers (落入凡間的精靈)》之銘言: : : 引戰! : 哪一句 哪一個字引戰? : 請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8.186 有人要挺謝,有人要挺詹,都是個人的自由~ 我不懂,支持自己的選手就要引戰? 別人的推文是我能管的嗎? 我為自己國家的選手加油不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8.186 有人要挺謝,有人要挺詹,都是個人的自由~ 我不懂,支持自己的選手就要引戰? 別人的推文是我能管的嗎? 我為自己國家的選手加油不行? 原文因為板主也沒保留,所以我無法貼出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37.1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General/M.1470750842.A.D9D.html ============================================================================ 以上。 再次提醒各位,請勿發文為詹詹加油,以免違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34.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lympics_ISG/M.1470756533.A.C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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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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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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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判決有疑義 請至組務版面反應 此文已經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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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為台灣加油!!!政治明天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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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一日球迷路過 版主爛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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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說從推文判定 而且這種東西應該在組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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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為避免使用者重複發文 保留此文章 目前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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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開分身搞公審才其心可議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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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版主的判決為標準 除非組務認定有問題 此文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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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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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下這篇,支持詹家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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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gVQrnu (Olympics_I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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