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TSNA] 大聯盟新人選秀規則(下)

看板Prospect作者 (Westmoreland)時間15年前 (2009/06/01 21: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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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aseballNEWS 看板] 作者: sinonturtle (不能說的秘密) 看板: BaseballNEWS 標題: [TSNA] 大聯盟新人選秀規則(下) 時間: Mon Jun 1 20:49:10 2009 〈MLB〉大聯盟新人選秀規則(下) 發表時間:2009/06/01 | 來源:TSNA | 作者:賴意文 編譯 新人選秀除了正規50輪,每輪30順位的選秀權之外,還包括了許多補償選 秀權。補償選秀權分為兩種,第一種是自由球員補償選秀權,第二種是未 簽約的補償選秀權。 每年球季結束後,與大聯盟合作的 Elias Sports Bureau數據統計公司會 用一套對外不公開的公式計算球員分數並排名,球員依照位置分為五大項 :1.捕手,2.一壘手、外野手與指定打擊,3.二、三壘與游擊手,4.先發 投手,5.救援投手。排名所屬分類前 20%的歸類為A級球員、21到40%的歸 類為B級球員。 這兩類球員若是成為自由球員並且被其他球隊簽走,而原球隊有對該球員 提出薪資仲裁的話,那麼原球隊將會獲得選秀權補償。A 級球員的原球隊 可以獲得原本屬於新東家的第一輪正規選秀權,以及一個在正規選秀第一 、二輪之間的補償選秀權。如果該正規選秀權是第 1到15順位的話,則改 為第二輪的正規選秀權。如果同一支球隊簽下多名 A級球員的話,按照各 球員分數高低依序補償,第二高的補償第二輪,依此類推。 B 級球員的原球隊則可以獲得一個第一、二輪之間的補償選秀權。這一類 的補償選秀權由於被夾在兩輪之間,一般也稱為三明治選秀權。各球隊三 明治選秀權的順位則以各球員的分數決定,失去的球員分數越高的,順位 就越前面。 假如一支球隊未能簽下前一年前兩輪所選的球員,那麼他們在次年的選秀 會中,可以得到同順位後一個的選秀權補償。而前一年若未能簽下第三輪 所選的球員,那麼該球隊次年可以獲得在正規選秀第三、四輪之間的補償 選秀權。舉例來說,去年華盛頓國民在第一輪第9順位選了右投手Aaron C row ,最後卻未能簽約,所以國民在今年將會有第一輪第10順位的選秀權 。 大聯盟新人選秀制度的誕生與沿革和金錢脫不了關係,在1965年之前並沒 有新人選秀,所有業餘球員可以自由與任何球隊簽約,而自由競爭的結果 就是球員簽約金水漲船高。為了抑制這種現象,1947年制訂了獎金規則(B onus Rule),任何合約總值超過4000美金的球員,都至少要在40人名單中 待2年,否則球隊就要將該球員放上揮棄名單。 然而這個規則有太多缺陷,導致大聯盟從1965年開始採行新人選秀制度, 只有一支球隊能取得與該球員簽約的權利,希望靠著獨佔的權利降低簽約 金。 近年來,新人球員簽約金依然節節高昇,大聯盟也再次因應這種情況修訂 規則:消極的是,給各球隊建議各順位選秀的合理簽約金,但是並未嚴格 限制,大部分球隊也並未遵循。比較積極的,則像是2007年將選上後未簽 約的補償由原本只有第一輪才有一個三明治補償選秀權,加大到前三輪都 有補償,而前兩輪更是給予原本選秀順位相當的選秀權,希望球隊可以因 此增加球隊拒絕多給簽約金的意願。不過目前看起來,或許無論怎麼做都 難以阻止簽約金的飆高。 註.根據報導,因為經濟不景氣,大聯盟今年的建議簽約金比去年減少10% ,不過在第一輪會照建議簽約金去開價的球隊並不多。 2009/6/1 Hinet運動網 http://sports.hinet.net/mlb/newsDetail.do?sn=532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3.31.13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69.198
文章代碼(AID): #1A8zaw3G (Prosp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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