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TSNA] NCAA與Oliver和解 經紀人禁令續行

看板Prospect作者時間15年前 (2010/01/29 19: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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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aseballNEWS 看板] 作者: jackhg (追夢) 看板: BaseballNEWS 標題: [TSNA] NCAA與Oliver和解 經紀人禁令續行 時間: Fri Jan 29 19:45:32 2010 〈MLB〉NCAA與Oliver和解 經紀人禁令續行 週五, 01/29/2010 - 16:43 — 賴意文 HiNet運動網獨家特稿 本屆大專棒球聯賽甲組一級複賽首戰,國立台灣體育學院原本預定派出甫於中華 職棒選秀會中,被興農牛選上的張耿豪先發。不過賽前傳出張耿豪可能簽有經紀 約,違反參賽資格的消息,台體也陣前換將,沒有讓張耿豪出賽。 根據大專棒球聯賽競賽規程第拾柒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在學期間,學生球員 不得與國內外職業棒球或業餘棒球團體或經紀公司等單位或人員,簽訂任何(含 商業或金錢交易)等契約行為。」違反此項規則的話,球員禁賽3年,球隊禁賽1 年。 這條規則存在已久,但是少有人注意。而在美國國家大學運動協會(NCAA)中,也 有類似的規定。根據NCAA運作條例12.3.1及12.3.2.1的規定,學生運動員不得雇 用經紀人,無論口頭或書面約定。雖然可以雇用顧問協助檢視合約或提供建議, 不過一旦這個顧問與球隊接觸,就視同經紀人。 如果按照這樣的規則,張耿豪的「經紀公司」雖然事後表示只是站在協助的角度 ,並未簽經紀約,不過媒體報導中處處可見經紀公司與球隊商談,按照NCAA的標 準認定已經是經紀人。台灣的大專體總規則中,是以是否有簽約來決定。 雖然存在著這條規則,但事實上美國學生運動員名義上雇用顧問,實際上行經紀 人之實的情況屢見不鮮,某位大聯盟球隊主管甚至說:「我們碰過的每一個球員 ,不管是哪一輪,通通都有代理人,通通都有經紀人。」 經紀人的存在是公開的秘密,只是沒有人檢舉,然而2008年NCAA發生了類似張耿 豪的事件,奧克拉荷馬州大王牌投手Andrew Oliver在季後賽開始前2天遭人檢舉 ,被撤銷參賽資格。 Oliver隨後控告NCAA,同年8月俄亥俄州法官發出命令,暫時恢復Oliver的參賽 資格。2009年2月,法官判決Oliver勝訴,同時宣告NCAA無權禁止學生運動員聘 請法律代表協助協商職業合約,這項判決當時被認為將改變NCAA規則。 不過情況最後有所改變,NCAA在2009年10月與Oliver私下以75萬美元和解,已經 在選秀會中被底特律老虎選上,不願再耗費時間與NCAA對簿公堂的Oliver同意撤 銷告訴,法院同時也廢止了禁止NCAA對學生運動員雇用經紀人設限的命令。 儘管NCAA禁止學生運動員聘請經紀人的規則,在雙方和解後無須修改,不過有了 Oliver勝訴的前例,代表這條規則已經搖搖欲墜,經不起再次挑戰。就算表面上 回到原本的狀態,仍以顧問之名行經紀人之實,但實際上已無法有效限制。 2010/01/29 TSNA http://www.tsna.com.tw/?q=node/91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54.16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7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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