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搶籃板時合法的卡位??

看板STREET_BALL (街頭籃球)作者 (ㄟˋ 犯規唷...)時間19年前 (2005/09/05 13:10),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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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c75413 (無虧/明月幾時有?)》之銘言: : 雖然圓柱體是原則, : 但是大家想想, : 如果有人是先把兩臂張開, : 並定在那兒(對手經過不放開), : 又怎麼會被吹犯規呢? : (事實上,似乎這動作也沒侵犯到圓柱體?) : 而既然是卡位的話, : 原po應該要推開對手的手, : 反正你沒侵犯到圓柱體, : 也不算犯規。 圓柱體規則只是吹判有無犯規的其中一個 考量要件之一,另外還要考量得利與不得利, 如果你手臂伸開,已經企圖使對手無法到達 他想要到的定點,企圖讓對手處於不得利的情況之下, 裁判有權宣告其犯規.... 由第一篇原po的敘述情形來看,對手已經企圖 延展手臂讓你不能往你想到達的定點過去 所以吹犯規也並無不合理之處 上述是討論於搶籃板情形, 當然在一般防守上也適用, 假想圓柱體是平行的直上直下... (釋義我就不多說了) ec兄說道:先把兩臂張開, 並定在那兒(對手經過不放開), 又怎麼會被吹犯規呢? (事實上,似乎這動作也沒侵犯到圓柱體?) 兩臂延伸本來就是已經超出自身合法的圓柱體防守範圍 甚至你突出膝蓋,伸出絆馬索,這也都是超出 直上直下自身的假想圓柱體範圍,先前曾提到過的 你可以延展雙臂干擾進攻方,但是對手欲從你旁邊經過 的時候就必須放開讓他過, 否則你就是侵犯到對手的假想圓柱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6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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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了 @@" ~~~ 真詳細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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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6.128.8 09/05, , 2F
樓上兄臺客氣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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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THENS2004 來自: 220.138.62.212 (04/27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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