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一種情況
看板STREET_BALL (街頭籃球)作者jasonkeen (籃球真的很好玩!)時間19年前 (2005/11/13 02:29)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ilikecosette (女生衣服請Q我^^)》之銘言:
: 剛剛去台中南苑打,對方有一個人在籃板右下方搶到進攻籃板,我ㄧ個隊友守他,
: 這時我趁他不注意繞到他後面,他完全沒看到我於是在地上點了一下要上,
: 我有猜到他出手路徑就墊腳舉起右手放在他準備要投的路徑上,
: 因為他有點後仰,所以出手後我先是八到他的球然後他的頭就來撞我的手肘,
: 然後當場喊犯規,我也沒說什麼就把球給他們開始洗,他們大概覺得我態度不好
: 就嗆說"你撞到人不用道歉一下還一附沒事的樣子是怎樣?好歹也道歉一下。"
: 我就說"我先八到球吧?"
: 被我八到那一個就說"你沒有打到我頭嗎?"
: 我實在很想回"你怎麼不說你撞到我的手肘?!"
: 不過一時忍下來我就沒講話了。
: 想請問,若是我先把手放在那不動,他自己沒發現然後有身體接觸,這樣是我犯規嗎?
: 唉,打球打這麼多年第一次被嗆,超難過的!!我是溫和先生ㄚ阿~~
平常三打三不需要太計較規則啦
犯規對方喊了就給,肢體接觸不論對錯道義上道歉一下也不會多委屈吧
打籃球出門在外不適用國際籃協頒的那套規則,地方上的共識比較重要
至於把問題丟到規則面的話
我認為你的手已經離開你自己本身的圓柱體 (向上伸直)
而且也已經侵犯到進攻方的圓柱體 (這跟手腕向上向下無關)
再引用國際籃協的規則第八章第46條第三款:
從背後發生接觸是不正當的籃球動作。通常後面的隊員對此接觸負責任
,因為就他與球和對方隊員來說是處於不利的位置。 (這是大陸翻譯)
如果各位經常看球賽轉播的話
主播球評經常提到 「over the back」,指的就是上述類型的犯規動作
美國人打球的觀念很重卡位,也就是用你的身體去搶佔場上的有利位置
所以會特別注重這種犯規,而且他們是不分鋒衛都有卡位的習慣、意識
目前在台灣除了打過球隊的人之外,卡位的觀念普遍比較差一點...
參考網頁:http://sports.enorth.com.cn/system/2002/04/21/0003171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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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失戀時,你哭是因為你覺得不會再愛上任何人
過了40,你哭則是因為以後更不可能了............<作愛後,動物感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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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16:4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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