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個腳步

看板STREET_BALL (街頭籃球)作者 (JjmVm)時間19年前 (2006/05/03 18:0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30 (看更多)
: 25.2.2 場上控制活球且已建立中樞足的球員持球前進之規定: : ‧雙足著地時: : ─ 開始運球時,球未離手之前,中樞足不得先行離地。 : ─ 傳球或投籃時,可以由中樞足起跳,但球必須在任一足著地前離手。 : 我不去吵推文裡面有人很主觀的說我是外行人,於是去找了一下規則(關於走步的) 您引用的規則只有部份條例,我想您是被其中某部份字眼給誤導了 http://www.apa-league.com/win/win012_c.htm 這裡有對 "足部移動規則" 這部份,詳細的說明 您可以再看看 2.移動或運球前 3.急停後,雙足均不是中樞足時 這2部份的說明 : 順便提一下你們所謂的三步上籃不是真的走三步,而是三步驟, : 若是右手上籃,程序是 : 運球-->1.收球(左腳著地,右腳未著地,左腳算第一步驟) : 2.右腳著地(軸心腳,第二步驟) : 3.右腳起跳(這時軸心腳未著地當然也不算走步,第三步驟) 抱歉,您對中樞足的認知有些誤解,您可以參考上述網址, 針對中樞足的部份詳加閱讀 : http://home.so-net.net.tw/plmo/1.mpg : 比賽中沒吹判,就留給版上的能者自行去判斷吧!! 就死的規則上而言,這球的確可以宣判走步違例(右中樞足滑動) 然而規則是死的,人是活的,有些"輕微的走步行為"是可以乎略的, 該球員的行為是否因此而得利,這才是考量是否宣判違例的最大要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41.23
文章代碼(AID): #14M7_CuY (STREET_BAL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7
8
19年前, 05/01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19年前, 05/03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5 之 30 篇):
19年前, 05/03
19年前, 05/03
3
10
19年前, 05/03
19年前, 05/03
19年前, 05/03
19年前, 05/03
7
9
1
1
19年前, 05/03
3
6
19年前, 05/03
19年前, 05/02
文章代碼(AID): #14M7_CuY (STREET_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