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白目] 北機杯不得不幹一下主辦單位T大---監守 …

看板STREET_BALL (街頭籃球)作者 (滑稽)時間19年前 (2006/10/31 00:40), 編輯推噓1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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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chopin (阿喵)》之銘言: : ※ 引述《lazzyboy (滑稽)》之銘言: : : 你去人家籃球板看 : : 人家說改規則你們沒有去開會 ~~~~~~~~~~~~~~~~~~~~~~~~~~~~~~~~ : 說到改規則這個我就氣,說好10/11號賽程表都會出來, : 結果足球的部份大概到18號才出來, : 更好笑的是只有ABCDEFG,連哪隊是誰都不知道,只有兩個三角形是怎樣?? : 然後賽程一直更改,直到比賽前兩天才改到最後一次,中間還改了兩次 : ,那你說我們要去開會嗎?本來這種東西就是要公佈在秩序冊上為準, : 不然秩序冊弄假的嗎?大家口頭開會帶到的資訊每個選手都收的到嗎? : 當然大家第一個注意的都是秩序冊上的規範還有網頁的條規, : 另外,你以為大家都住在台北嗎? : 大家都沒有書要唸嗎? : 大家都像你公子哥般有錢可以跑來跑去嗎?你有補貼車馬費嗎? ~~~~~~~~~~~~~~~~~~~~~~~~~~~~~~~~~~~~~~~~~~~~~~~~~~~~~~~~~~~~~~~~~~ 沒有去開會如果也沒有請人家給你們資料 拿著舊的秩序冊一直叫(如果當天才發是很E04) 這不合理吧 : 況且北機杯本來就是機械系的比賽,你說唸過的可以打,好那念過機械系的就算了 : 那另外電機跟電子的是怎麼回事,照你這種邏輯而言,就不要叫 不是我說..是去看版看到的..規則如果這樣定 雖然基歪但也沒辦法頂多抗議罷賽 北機杯了阿,乾脆每一隊都派校隊,不就打的爽歪歪?? : 做錯事並不可恥,可恥的是還要打死不承認,態度強硬不肯退讓 :可以感覺現場人員是很機歪........ 但如果規則是這樣定那人家籃球隊的不是被你幹的莫名奇妙 他們也照著規定走..不合理但那是規則 好像別人都沒辦過事情只有你們有辦過你們最大聲這樣! : : 台大杯規定有唸過就可以打 : : 人家懶得去蓋註冊張這個你也管太大 : 可笑可笑至極!!話說已經畢業的學長,要怎麼"懶得"去蓋註冊章呢?? : 他就算想要去蓋註冊章,學校又不是瞎子還是像你一樣思考邏輯和別人不一樣, : 還傻傻的給他蓋下去?笨蛋問題不在懶不懶,是能不能! 你如果確定他已經畢業我沒話說 這也是去看他們版的..你慢慢笑不打緊 :陳信安不讀台大所以不關他的事 : : 松山杯也這樣規定當然他可以打 : 今天陳信安是一個舉例,跟他唸不念台大沒有關西,你的邏輯能力真的很差, : 那我也照你的理論來舉個例子,你今天長不長腦跟你的教育背景沒有關係, : 而是跟你唸不唸台大有關係,你是台大生當然會極力護航,所以喪失判斷是非能力 : 所以我原諒妳的邏輯能力! ~~~~~~~~~~~~~~~~~~~~~~~~~~~~~~~~~ 所以你看出我是台大的?...對不起我不是 我只是稍微去逛了一下人家版 提出一點問題 這樣算護航很大?連我也要E04? : (當然不是所有唸台大的都會出來護航,我只是就這位偏激同學的言論作出指證, : 若對大多數人有冒犯之處我道歉) : : ~~~~~~~~~~~~~~~~~~~~~~~~~~~~~~~~ 如果你不要有人對你不合理的敘述提出問題 那你PO在你自己的BLOG : : 所以到底是怎麼樣阿? : : 裁判和紀錄台都不清楚規則是很不對 : : 但....你們有去開會嗎..XD : 文末必須要講一下,問題不在開不開會,而是你今天護航了嗎?? ~~~~~~~~~~~~~~~~~~~~~~~~~~~~~~~~~~~~~~~~~~~~~~~~~~~~~~~ 同上兩行 當時你真的在場嗎?你有看到紀錄台女同學那個態度囂張的樣子嗎?? : 如果不在場甚至你根本不是參加北機杯的選手or工作人員,只是 : 單純為了台大的名聲出來護航的話, : 我想你應該沒有再出來說話的餘地吧!! 都說了很不對你還要怎樣 現在反而想到對你種態度囂張好像沒有什麼不對 所以問題又不是規則了? : 因為你的言論實在是偏激有餘,思考不足阿! ~~~~~~~~~~~~~~~~~~~~~~~~~~~~~~~~~~~~~~~~~~~~ 給你面鏡子 : 這個問題本來就不是開不開會可以解決的,如果今天拉回到北"機"杯! : 那電機跟電子那兩個槍手,很自然的就是你理論之下的敗筆, : 話說到這邊,我要來去嗑午餐了,大家再見先. 我提出的問題都是看到別人的言論而打的 有錯的話我也很抱歉 但你說的很多都很偏頗少部份感同身受 沒有一樣回覆到問題 ~~~~~~~~~~~~~~~~~~~~~~~ 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5.233

10/31 02:20, , 1F
所以現在是盃賽就盡量找槍手 贏才是最重要的意思嗎?
10/31 02:20, 1F

10/31 07:56, , 2F
就你最後一段第一句,你就已經道聽塗說,完全無立論處!
10/31 07:56, 2F

10/31 07:57, , 3F
況且那麼短的時間你以為有新的秩序冊?不過我知道你不知道
10/31 07:57, 3F

10/31 07:58, , 4F
人間疾苦,所以下次有比賽找你公子哥來出錢印相信是不錯的
10/31 07:58, 4F

10/31 08:01, , 5F
對了我覺得你比較適合去做律師,因為你覺得就規定而言什麼
10/31 08:01, 5F

10/31 08:01, , 6F
黑的都可以講成白的,都不用管倫理道德,所以閣下非常有潛
10/31 08:01, 6F

10/31 08:03, , 7F
力做為一個偉大的律師,到時後有幸當上總統還要A更多錢唷!
10/31 08:03, 7F

10/31 09:18, , 8F
是是是...所以一切規則都要跟著最舊那本秩序冊才對是八.
10/31 09:18, 8F

10/31 09:20, , 9F
我懂了...從頭到尾都沒有反駁到..只能說你是個理性的鄉民
10/31 09:20, 9F

10/31 09:22, , 10F
用自己精闢的想法來看待事情
10/31 09:22, 10F

10/31 09:50, , 11F
不符合資格的人都能打?明明就錯,不懂到底有啥好護航。
10/31 09:50, 11F

10/31 09:50, , 12F
規則老舊不老舊可以修改,但是規矩還是得在阿!
10/31 09:50, 12F

10/31 09:52, , 13F
根本兩碼子事還能扯半天!
10/31 09:52, 13F

10/31 11:11, , 14F
看最後三句覺得lazzyboy很膚淺 不合理的規則當下就要改!
10/31 11:11, 14F

10/31 12:05, , 15F
整個虛..找槍手也可以變成正確的事??太扯了吧
10/31 12:05, 15F

10/31 13:17, , 16F
爛文一篇
10/31 13:17, 16F
※ 編輯: lazzyboy 來自: 125.229.9.1 (10/31 13:45) ※ 編輯: lazzyboy 來自: 125.229.9.1 (10/31 14:11)

10/31 14:14, , 17F
好在他說他不是台大的,不然會更丟臉
10/31 14:14, 17F

11/22 11:11, , 18F
不能噓啊…唉…真的很討厭打死不認錯的人
11/22 11:11, 18F

05/04 20:59, , 19F
XD
05/04 20:59, 19F

05/04 21:00, , 20F
蠢文 閱
05/04 21:00,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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