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莎娃被罰款

看板Sharapova作者 (VStarr)時間17年前 (2007/03/17 11:2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我有看過判例的 ※ 引述《gitans (阿左)》之銘言: : 不知道有誰清楚WTA的權利跟義務規定如何? : 我歸納一下,請網友指正補充︰ : 可以拿到的︰ : 1. 出場費 出場費不等 同是二級賽 Dubai就通常不需要付多少出場費 但北京得中網新浪報過2004給小威跟2005給莎娃都幾乎與冠軍獎金相等 一級賽 Moscow.San Diego都得付出場費 Miami這種選手都不請自來的就不用囉 : 2. 比賽獎金 題外話..如果用比賽獎金看...Dubai早可以升成tier 1了 : 3. 該賽事贊助廠商提供的(獎金或獎品或代言費?) 這部份倒是少見? 有看過Sony Ericsson找選手代言.Miami跟Indian Wells這種大賽也有過 但一般比賽應該是沒有 : 應該要付出的︰ : 1. 出場比賽 有些比賽會在合約上註明至少要打到第幾輪才能拿多少出場費 因為怕選手只是來賺出場費的 : 2. 賽後記者會,這個部份的規定不知道可以詳細到什麼地步?是所有選手都需 : 要參加嗎?默默無名的選手是否也有該義務? 職業級選手一般都必須參加記者會 第一輪出局也一樣 小將也一樣 Monica Seles的自傳有提到業餘要不要參加隨便 但是如果打到職業賽記者會是義務的一部份 : 3. 賽事的宣傳活動 這個好像另外會簽約吧 而且一般巡迴賽也沒有什麼活動 大概就是Players Party啦之類的 比較特別的有去當地醫院或學校這樣的公益 WTA現在有個非正式的"ACE!"排名就是在排選手出席當地活動的參與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14.19
文章代碼(AID): #15-s1Qrl (Sharapova)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
文章代碼(AID): #15-s1Qrl (Sharapo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