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問一下換投手...

看板Softball (壘球)作者 (最可愛的熊寶貝)時間19年前 (2006/01/03 19:20),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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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cacas (笨猴子NN )》之銘言: : 先發球員除了EP不能再上場外... : 都可以再上場一次...包括投手... : 那如果投手和野手互換呢??有限定次數嗎? : 我印象中是不限次數.... : 但是不知道確實的狀況是怎樣.... : 請各位大大幫忙解答一下喔....謝謝^^ 一時間我找不到關於投野手互換的規定 不過應該符合下列第1項的精神 應該是可以互換不限次數的 規則: 四-2、球員守備位置 按守備代號”1”至”10”,分別為投手,捕手,一壘手,二壘手,三壘手,游擊手,左 外野手,中外野手,右外野手,自由手。以上十位守備員,各擁有特別的守備名稱,卻 擁有共同合作守備的目標。每次宣告比賽開始時,捕手應防守於捕手區內,這是屬於界 外區的一部份,投手應在投手區負責投球;其他八位守備員可以在界內區的適當位置防 守,不必被狹意的守備名稱所局限。 四-4、再上場(Re-Entry) EP不算之外的所有先發球員,在下場休息之後,可以有一次再上場機會。為了維持公 平,再上場時,一定要回歸原來的打擊棒次。所以再上場的球員,不可以和原先替補他 的球員,同時在場上比賽。 四-6-(5)先發球員(不含EP)被不同的預備球員多次替補後,仍有一次再上場的機會。但 是替補球員或EP一旦被其他預備球員再替補後,絕不可再上場比賽。這些細節在本章第四 條”再上場”之中有詳細說明。先發球員擔任投手者,如果曾因一局中經理(或教練)兩次 面授機宜而遭換投手處分者,即使再上場,只可守備其他位置,不可擔任投手。 例外: 六-9、在一局中,對每一位及每一任的投手,至多只能接受來自經理或隊休息區的代表一 次的面授機宜。第二次的面授機宜,將造成該名投手被處罰更換投手,並且不得在本場 比賽中再當投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78.196

01/03 19:34, , 1F
規則中主要是對於"違規投手"的規範比較多
01/03 19:34, 1F

01/03 21:44, , 2F
謝謝回答喔^^
01/03 21:4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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