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槍手使用的問題

看板Softball (壘球)作者 (夏天的蒲公英)時間18年前 (2008/05/19 20:41),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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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好翻到 第十一章 抗議 4. 狀況發生後,在投手投出次一球之前,必須先提出抗議的意圖,否則代表放棄抗議機會 ,事後不得異議。對於球員是否有資格的抗議是例外的,這種抗議隨時生效。 5. 制式書面抗議,必須在賽後規定時間內提出才有效。 (1) 在無明文的競賽辦法規則下,書面抗議視資料收集難易度,在合理時間內要提出。 既然秩序冊是之後才發的 那合理的時間是否就是發秩序冊之後 7. 持續抗議或書面抗議的結果有以下三種情況: (3) 球員資格問題的抗議成功時,犯規隊被判褫奪比賽。 希望有解決原PO的疑問 -- 其實規則還是有的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16.107 ※ 編輯: Culantor 來自: 140.113.216.107 (05/19 20:43)

05/19 20:57, , 1F
那如果是沒開打就被抓到的呢~!?
05/19 20:57, 1F

05/20 02:24, , 2F
差點看成手槍使用的方法 那應該去西施版才對
05/20 02:24, 2F
文章代碼(AID): #18CNMJ-q (Soft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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