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規則] 本壘前4.5m封殺線案例討論

看板Softball (壘球)作者 (Terry)時間16年前 (2010/02/01 08:37),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weichuan22 (wei)》之銘言: : 雖然我對於這一條4.5m封殺線覺得他定的很ㄍㄟ ㄍㄠˊ : 難道就只有在本壘前才會有衝撞嗎??這個作法有點是殘障保護理論 : 那是不是在每個壘包前後都需要各畫一條嗎?? : 但我執法中發現一些有關4.5m3封殺線Case與大家討論 : 案例如下: : 跑者通過三壘欲往本壘負險進壘,此時跑者發現防守球員 : 已經把球傳至本壘給捕手,捕手已經完成踩本壘動作!! : 但跑者在4.5m封殺線前踩煞車未通過,等到捕手離開本壘 : 再進本壘。 : 請問: : 1.捕手發現裁判未宣判跑者出局同時跑者才再負險往本壘前進通過封殺線, : 在跑者踏觸補踩本壘前捕手才再踩本壘完成封殺動作,請問封殺出局成立嗎?? : 2.若跑者其中一隻腳跨越4.5m封殺線上空未踏及地面是否構成通過封殺線? 未觸及地面的規則 或許不是那麼多人都瞭解 這個案例似乎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提示 那麼依此來看 若發現同樣判例 按該規則 即是"以4米5線端垂直向上之該線 若跑壘員身體逾越此一立體線" 則4米5封殺規則成立 那麼以主審角度而言 裁判又該如何站位 以有效確定跑壘員逾越與否 ? : 3.若跑者通過4.5m封殺線,野手也完成本壘前封殺動作,但有 : 防守野手在封殺線與本壘之間未持球跟跑壘者有肢體碰撞確實接觸 : 仍是否構成封殺出局?? : 延伸案例: : 打者擊球後遺留球棒在本壘附近遭到野手傳出球地面彈跳球接觸到球棒 : ,以至於改變方向或減緩球速進行,無法將跑者封殺在本壘前,請問是否 : 構成妨礙守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172.239

02/01 09:34, , 1F
如果有人要回本壘 那裁判應該是要站在三本之間
02/01 09:34, 1F

02/01 09:34, , 2F
那個角度其實是很清楚
02/01 09:34, 2F

02/01 13:55, , 3F
更清楚角度是在4.5m封殺線延伸界外外圍是最好的視角
02/01 13:55, 3F
文章代碼(AID): #1BPY8-_m (Softball)
文章代碼(AID): #1BPY8-_m (Soft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