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關於選手的球品

看板Tennis (網球)作者 (記錯了原來是明天XD)時間22年前 (2003/07/31 13: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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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的想法: 評論別人的球品,不如要求自己的球品; 討論別人取巧,不如討論如何建立規則來避免取巧。 台灣的撞球選手趙豐邦,有一次在國際比賽時 為了方便測量起見,把球竿放在球檯上作輔助, 當時,這個舉動雖然看起來有點突兀和不妥當, 不過,卻沒有任何一條規則可以把它判為犯規; 後來,由於趙選手那一次的非正規舉動引起了檢討, 於是有關當局便訂定出了一條新的規則, 而現在,如果再有選手在比賽中把球竿放在球檯上 做測量的話,那麼就會被判犯規了。 拿前面這個例子來看Henin跟小威的這一次爭議, 我個人倒是覺得: 對於兩人的「球品」方面的討論恐怕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能不能因為這件事而引發「網球規則」方面的檢討, 讓未來對於像這樣的爭議,能夠有清楚明確的規則可以遵循, 我想這樣應該是比較積極的。 承上所述,我對這次事件可以想到的改進方式是... 規定: 發球者在站定發球位置後,就必須直立而注視著接球者 (表示自己已經準備好要發球了),而接球者在準備好之後, 也必須發出一種特定的訊息(特定的聲音、動作或手勢) 以告知對手及裁判(也表示已經準備好要接球了), 直到這個時候,發球者才可以進行發球,否則的話, 發球就無效或犯規。 以上淺見恐難免粗略,謹供網友參考。 -------------------------------------------------------------- --阿格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64.84.162
文章代碼(AID): #_AAUJ2n (Tenn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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