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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對於大滿貫懲處委員會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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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6(16推 0噓 7→)留言2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unny613 (  No7   )時間15年前 (2011/06/20 00: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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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說真的與"網球"沒有太大的關係. 但因為Z版友提起這討論串而讓我手癢想回應一下. 脫離英美法學習太久 如果內容有誤的話還請大家不吝指正!!. 佔用Tennis版版面感到十分抱歉~ 沒興趣的版友麻煩就直接跳開摟!! :) ***. 基本上要回應Z版友這篇討論,實在不能不帶入很多法律用語,.
(還有1909個字)

推噓17(26推 9噓 39→)留言7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enEmpty ( 竹子)時間15年前 (2011/06/19 21: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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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這個版測試過言論自由的底線三次. 第一次被認可為言論自由的範圍;第二和第三次被認定引戰被桶. 最候一次的違規判定是透過大滿貫懲處委員會投票表決的. 但我希望大家思考所謂的"透過委員會投票,板主群裁判"兩階段審核的問題. 在於言論自由底線的一致性. 換言之,撇開那種明顯強烈引戰的違規言論. 遊走
(還有63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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