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EURO] Tiebreaker規則

看板UEFA作者 (面對轉變能做什麼?)時間16年前 (2008/06/12 11: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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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jcowboy (吾誠彼娘之非悅!)》之銘言: : 大概翻一下意思:有誤請指正 : 規章7.07條:如果有兩隊以上的球隊積分相同的話,將會按照下列順序判定晉級資格: : a) 比(相互之間)對戰 : b) 比(相互之間)對戰的淨勝球差 : c) 比(相互之間)對戰的進球數 : d) 比小組中各隊的淨勝球差 : e) 比小組中各隊的總進球數 : f) 比WC2006 與 WC2006+EC2008資格賽的總和積分 : g) 比賽會期間(Euro 2008)的公平競爭榜 : h)抽籤 : 規章7.08條:如果只有兩個球隊的積分相同,則只比到規章 7.07 條規則的 a) ~ e) 款 : 若再無法獲得決定最終晉級結果,則兩隊將進行點球大戰來決定最終結果。 要用7.08得符合規則的這條但書 "provided(假若) no other teams within the group have the same number of points on completion of all group matches." (完成小組比賽時沒其他隊有相同積分) 且這兩隊是在最後的一場小組賽遭遇到,在比賽結束後積分相同 有同樣進球、失球 (The same number of goals scored and conceded) 會由點球來決定,這兩隊比完有這問題的話,其實已經符合a b c,他這樣寫不用回 去看7.07 至於為什麼不依照7.07中的defgh,因為點球畢竟比用後面的方法,更顯得是在靠自己 所以這種情況,並沒有依靠defgh決定,所以板主的翻譯應該有點問題 而且為何只有這種情況要點球呢?前面不是有7.07 ? 如果在最後一場比賽,若不是這兩隊碰上,他們是互相踢不同對手的 難道踢完其他對手後,還要把這兩隊叫回來,踢點球嗎? 這種問題用7.07解決 : 如果有兩個以上的球隊積分相同,則使用規章 7.07 條規則的 a) ~ h) 款 : 來判定最終晉級結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5.118.142 ※ 編輯: IamSierra 來自: 163.25.118.142 (06/12 11:18) ※ 編輯: IamSierra 來自: 163.25.118.142 (06/12 20:34)
文章代碼(AID): #18K9Kr3h (UE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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