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NBA球員合約中一些莫名奇妙的獎懲條款

看板UTAH-JAZZ (猶他 爵士)作者 (不再豪洨)時間17年前 (2009/07/16 10:59),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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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j.com/nets/index.ssf/2009/07/nj_nets_incentives.html Rafer Alston 上賽季合同中的一些條款:每拿到一次周最佳球員,可以得到1.5萬的獎金 (可累積,上限12萬);如果拿到月最佳球員,則可以得到5萬的獎金。如果入選全明星, 則可以獲得32.5萬的獎金。 Larry Hughes 合同中的一項條款:只要09-10賽季他所在的球隊(不管賽季中是否有被交 易)勝場超過55場,就可以得到160萬美元的獎金。 Carlos Boozer 上賽季合同中的一項條款:如果出場滿65次,場均時間超過32分鐘,並且 總籃板或者場均籃板數排名聯盟前12名,就可以獲得333,333美元的獎金。 Luke Ridnour 上賽季合同中的一項條款:如果拿到年度最佳防守球員的獎項,則可以得 到150萬美元的獎金。 Nick Collison 上賽季合同中的一項條款:如果能拿到當季的聯盟MVP,則可以獲得10萬 美元的獎金。(orz) Adonal Foyle 上賽季合同中的一項條款:如果拿到MVP,可以獲得50萬美元的獎金。如果 再拿到總決賽的MVP,還可以獲得50萬的獎金。(orz X2) Mario Chalmers上賽季合同中的一項條款:只要參加夏季聯賽並且參加球隊進行的一個名 叫"skill/conditioning program"的訓練就可以得到19580美元的獎金。 Baron Davis 上賽季合同中的一項條款:只要出場滿70次同時率領球隊贏下30場就能拿到 100萬的獎金。 Matt Bonner 上賽季合同中一條有趣的條款:若是投籃命中率、三分命中率和罰球命中率 之和大於等於169%,則可以得到額外的10萬美元獎金。可惜罰球拖了後腿(73.9%),結果 總命中率49.6% + 44%+73.9%=167.5%的 Bonner 最終沒能拿到獎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7.249 ※ 編輯: gratitude 來自: 163.13.130.62 (07/16 11:00)

07/16 11:07, , 1F
COLLISON跟FOYLE的很芳泥
07/16 11:07, 1F

07/16 11:34, , 2F
好像MVP很好拿的樣子
07/16 11:34, 2F

07/16 11:36, , 3F
神戶:。。。。。。
07/16 11:36, 3F

07/16 23:50, , 4F
所以boozer其實拿boo到獎金對吧@@??
07/16 23:50, 4F

07/17 12:06, , 5F
170俱樂部沒那麼簡單呀!
07/17 12:06, 5F
文章代碼(AID): #1ANfULrU (UTAH-JA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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