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兩年“扔掉”2.5億 比打球收入高出近三倍

看板YAO作者 (努力不生氣)時間20年前 (2005/02/18 18: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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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RTS.SOHU.COM  2005年2月18日10:52 南京晨報 ) 在本年度NBA全明星賽票選中,姚明以創紀錄的2558200票連續第三年當選西部首發中 鋒。姚明已經成為一名國際球星,他的商業價值也受到同樣的重視。姚明在賽場和商 場之間自如地轉換角色,都因為他背後有一個強大的姚之隊。   姚明擁有決定權   姚之隊是指負責姚明商業事務的團隊。芝加哥大學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姚之隊 負責人章明基說:“當初姚明一家讓我全權代理姚明的商業事務,畢竟一個人的能力 有限,所以我又找了五個人組成姚之隊。”除章明基外,團隊中包括芝加哥大學教授 、姚明的美方經紀人約翰﹒海遜格,負責決策工作,對姚明的商業事務進行監督;比 爾﹒桑德斯負責市場調查、市場營銷;NBA著名經紀人比爾﹒達菲負責和NBA總部以及 各球隊聯系;姚明中方經紀人陸浩和中方律師王曉鵬負責與中國籃協及中方有關部門 溝通,處理中方事務。  章明基說:“每逢重大商業決策時,姚之隊先統一內部意見,給姚明提供建議和咨 詢,姚明擁有決定權。”不過,姚明的父母並不在其中參與意見。   商業代言五條原則   姚之隊在為姚明選擇商業代言方面遵循了五項基本原則:一是姚明本人是否感興 趣;二是商家的效益如何。姚之隊要對商家進行市場評估,對該品牌所在國以及全球 范圍進行市場調查。除此之外,口碑和信譽等社會效益也在考察之列;三是商家的品 牌價值與姚明是否相符。 章明基說:“姚明已經不只屬于他本人,而是一名國際級球星,我們要保証他健康向 上、有親和力的品牌形象。”四是代言的品牌與姚明自身品牌能否相互促進,相互提 葵;五是姚明將如何被利用。商家不能只追求商業利益。   到目前為止,姚明只跟7家公司簽訂了商業讚助合同。   兩年拒絕2.5億讚助   現在希望與姚明簽約的公司超過500家,因為姚之隊的標準“苛刻”,在過去兩 年裡,他們已經拒絕了3000多萬美元(約合2.48億元人民幣)的商業讚助要求。而姚 明在NBA前兩年的工資收入總共才790萬美元,他“扔掉”的外快比打球的收入高出了 近三倍。   對姚之隊來說,經濟利益並不是他們所追求的惟一目標,他們還為姚明聯系了公 益廣告的拍攝,盡量使姚明的品牌形象完美。本著“健康向上、服務社會”的原則, 姚明前不久剛與“魔術師”約翰遜合拍防治艾滋病的廣告。他還作為上海市形象大使 拍攝系列廣告片,在片中擔任多個角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151.8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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