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一波三折的談判(9)
章明基(姚明經紀人):一切取決於最後的幾天﹐我重復火箭選姚明的條件﹐
中國籃協保証放行的條件。選秀前兩天﹐戈德堡還在說﹐“照目前情況﹐我們
不能選姚明。”那可是選秀的前兩天! 白天我跟中國籃協解釋火箭隊的立場﹐
晚上幫火箭理解中國籃協的言論。我幫戈德堡起草他發給中國籃協的信。我也
給中國籃協提建議﹐怎樣告訴火箭隊姚明能去NBA﹐讓對方安心。他們無法承擔
由於自己的原因﹐導致姚明當不了狀元秀的責任﹐但作為政府機構﹐他們也不
能對一個外國機構說“好”。他們面臨的問題是﹐如何起草一份聲明﹐讓火
箭放心地選姚明﹐同時﹐又保護他們在進一步談判中的利益。休斯頓也有兩個
需要───保証如果他們選姚明的話﹐他能打這個賽季;同時不能讓步太多﹐以
免賽季中姚明被召回國。
邁克爾‧戈德堡(火箭隊法律顧問):我去見前國務卿、我的法律合伙人詹
姆斯‧貝克﹐這一切就開始了。他的辦公室裡擺滿了各國總統、首相的照片﹐
給人深刻的印象。“你已經看過報紙了﹐”我說﹐“我現在要和中國人談判了
﹐給我些建議吧。”
“他們很強硬﹐”他說﹐他給了我些一般性的建議。然後說﹐“讀讀我這
本書。”那是一本《外交政治學》。詹姆斯對此事的參與也僅止於此。老布什
更隻是寫了封推薦信而已。
我把與這些領導人的關系總是放在幕後﹐雖然我某些時候會考慮利用一下
﹐但我從不需要把這些全抖出來。
離選秀隻有幾天時間了﹐我們明白﹐與東方隊和中國籃協的談判都無法如
期結束。不知道姚明能不能被放行﹐我們能不能首選他。因此﹐選秀的前一天
﹐我們送了一份聲明請中國籃協簽署﹐以取得國際籃聯的批準。其中一句是這
麼說的:“在此確認:姚明沒有受到任何當前的、具有有效約束力的球員合同的
制約﹐無須在上海東方隊及中國籃協其它球隊打球。”
我得到這樣的回復:“收到你們要求簽署FIBA放行令的信件後﹐我們立刻把
你們的信轉給了上海東方隊並請他們盡快回復。我們得老實地告訴你們﹐東方
隊仍然與姚明有當前的、具有有效約束力的合同。NBA選秀將近﹐我們仍然希望
姚明能被火箭隊選中。我們此前關於姚明的討論是有效的、建設性的並富有誠
意的。”
我又發了一封信給主席說﹐“得不到放行令﹐別指望姚明成為選秀狀元。
”我很快得到白李的回信:如果休斯頓火箭隊首選姚明的話﹐我會跟陳主席商量
﹐就不需要談判新的條款了。選秀當天凌晨兩點﹐我接到了陳主席的傳真。馬
上我就給章明基打了電話。“上面說什麼?”章明基問。“不知道﹐上面是中文
。”
我讓章明基翻譯﹐同時又讓香港的一個朋友幫忙。他們分別看了後﹐都說
這基本上是重復了白李的信﹐我們知道事情再不會出現其它枝節了。上面有我
需要的那一句話嗎?沒有。足足三頁紙裡﹐找不到那一句話。但這已經足夠了。
章明基(姚明經紀人):雙方差距終於彌合了﹐但一方得先做出信任姿態﹐我覺
得歸功於火箭﹐歸功於戈德堡。他用中國方式考慮問題﹐而沒有堅持用美國方
式理解事情。當然﹐事情的發展証明他的冒險是正確的。
最後﹐一半要歸功於宏觀大環境﹐中國政府的改革使之成為可能。市場化
、全球化、與國際接軌﹐所有這些使姚明能成為NBA明星。由於中國足球的失敗
、對體育宗教般的追崇、體育對民族自尊心的意義﹐在民眾中產生了一些情緒
。姚明就像懸崖邊的一塊石頭﹐隻要稍微推一下就行了﹐無需費多少力氣。輕
輕彈一下﹐它就轟轟隆隆滾下山去了。
大家都從上海飛去北京﹐他們把姚明和父母置於TNT電視台的鏡頭前﹐在選
秀的過程中對他進行實況轉播。我決定不去﹐回家睡覺了。
約翰‧海遜格(姚之隊成員):我去了北京。選秀過程中我們在CNN的一間
非常小的演播室﹐沒有屏幕﹐我們聽到的隻是查爾斯‧巴克利大談火箭隊選姚
明是多麼愚蠢。姚明聽到這一切﹐戴著一頂小了6號的火箭隊帽子。我們回到國
家隊訓練中心的巴士上﹐我問姚明感覺怎樣。他沒回答。他轉過來問我﹐“查
爾斯‧巴克利是哪裡人?鳳凰城?”
“他在那兒打球﹐但實際上來自阿拉巴馬。”“嗯。”他所說的就隻有這
些。
許多人問我﹐“休斯頓火箭讓你做狀元秀﹐你感覺怎樣呢?興奮嗎?”有時
我說是﹐隻是因為這麼說顯得得體。其實我並不興奮。首先﹐我已經知道自己
會做狀元秀﹐或者﹐至少知道可能性很大。其次﹐這事我已經等得太久﹐真正
到來時已經不是驚喜了﹐我隻是鬆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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