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腳踏車騎士總是被歧視...
原文吃光光
看來還是說明一下好了~
美國每州的交通規則不一樣,紐約市不能騎,休士頓可以,
路上單車道只有60公分寬,而且都有「Bike Route」的牌子。
在休士頓的馬路上,根本沒有給腳踏車走的空間,
最外線車道白線跟單車道只有15公分的距離,
要騎馬路上,跟台灣的腦殘一公尺隱形車道沒兩樣。
加上德州的人很喜歡開快車,我只有清晨跟半夜才敢騎馬路上,
平時一定要騎單車道,否則會被車子一直叭。
(只是既然是腳踏車道做個這麼窄也太誇張了吧...想會車都不行)
附個圖好了:
這 ∥ 草 ▌ 草 |
裡 ∥ 地 ▌ 地 |房
是 ∥ 泥 ▌ 泥 |子
馬 ∥ 地 ▌ 地 |房
路 ∥ 草 ▌ 草 |子
這 ∥ 地 ▌ 地 |房
裡 ∥ 泥 ▌ 泥 |子
是 ∥ 地 ▌ 地 |
馬 左右 單
路 邊邊 車 ┌─┐
是是 道 │F~│←這是腳踏車
白路 │oo│
線緣 ┌─╧═╧─┐
突 │BIKE ROUTE│
起 └──┬──┘
│ 單車道標示牌
┴ (不成比例)
這裡的警察完全不鳥腳踏車,騎單車道、騎馬路上都沒關係,
據說甚至馬路上逆向騎都不會被抓,而且汽車司機還會讓你。
問題出在除了單車道外,沒有分離的人行道,總不能叫行人走馬路上,
於是乎,行人跟腳踏車要合用一條60公分寬的專用道路,實在很誇張,
路面又凹凸不平,所以我才說在休士頓騎車處處都是off-road。
說是官方腳踏車道也就算了,好像他擺明了就是要讓你off-road,
有些路口的單車道完全要爬上爬下,根本沒有斜坡。
大概是騎車的人不多,大部分的人對腳踏車沒有警覺性,
很多人看到「Bike Route」大概都視而不見,碰到腳踏車響鈴、按喇叭,
通常都是連續響了五六次才會注意到,那時候通常我已經快撞上了。
評:看來不只是台灣的政府官員腦殘而已,紐約市、休士頓的官員也是一樣腦殘...
假如他們能夠騎腳踏車上一個禮拜的班,政策就不會是這樣了,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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